发布文号: 苏政发[2003]3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目前全市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形势严峻。广大医护人员奋战在防治非典型肺炎第一线,肩负着防控疫情、救治患者等艰巨任务。他们的工作十分重要,事关我省“非典”防治工作的全局。为加强对医护人员的保障工作,特作出如下通知:
一、要充分认识加强医护人员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目前,在全国非典型肺炎所发病例中,医护人员占了大约1/4。这一方面反映医护人员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另一方面也说明要高度重视做好医护人员的防护和保障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吸取广东、北京等地医院的经验和教训,切实纠正思虑想上麻痹大意、管理上粗放的状态,格外关注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认真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做好医护人员保障工作。
二、保证医护人员健康,确保防护措施和设备到位,必须为一线人员配齐防护用品,对工作生活场所定时消毒;各医院要加强营养配餐,保证医护人员每天工作所需的营养量;每个医生护士轮岗离院休息前必须做一次体检。
三、规范医护人员工作作息制度,实行轮班制,保证医护人员的休息时间。医院可租用社会宾馆、饭店、度假村、培训中心,供医护人员休息,被租用单位要在费用上给予优惠;定点医院医护人员临时休息,可租用医院附近的宾馆、饭店;轮岗休息一周的医护人员可租用郊区的度假村、培训中心等。上述所需费用由各级政府负责予以解决。
四、各级卫生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定点收治医院和疾控中心“非典”隔离防护工作制度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责令医疗单位纠正解决,对于未严格执行工作制度造成交叉感染等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各市、县(市、区)及其街道、社区要切实帮助医护人员解决其家属及子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解除医护人员的后顾之忧。
六、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医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爱护、帮助医护人员;群团组织可开展形式多样的慰问活动,为医护人员送温暖、献爱心。
七、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好接收社会捐助工作,及时、合理、有序、迅速地将社会捐助发送给医院及医护人员;对定向捐赠者,要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接收工作。
八、机场、海关、边检、码头、出入境检验验疫和公安等部门的一线工作人员和飞机、火车、船舶、长途客车等交通工具上的工作人员,应配备防护用品,严格执行必要的防护制度。
九、各新闻单位要组织广大新闻记者深入“非典”防治工作一线,及时采访医护人员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满腔热情地宣传他们的感人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医护人员的舆论氛围,形成万众一心抗击非典型肺炎的社会环境。
江苏省人民政府
二00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