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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十五”工作总结和“十一五”工作安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0-28 生效日期: 2005-10-28
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意见,为了起草好《政府工作报告》,请各单位、各部门在进行认真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将“十五”及2005年工作总结、“十一五”及2006年工作安排形成书面文字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送市政府研究室(一式五份,另附软盘一张,联系电话:6359250)。
  在总结“十五”期间各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时,内容要全面,数据要详实,对尚未统计出实际数据的,要根据当前的完成情况作出预测。对2005年的工作,要侧重总结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措施和经验、各项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的位次,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及建议。部署“十一五”工作,要按照具有指导性、宏观性和前瞻性的要求,提出明确的目标、思路及措施。安排2006年工作,要围绕 “十一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实事求是地提出工作目标,创造性地提出具体的工作举措。

二OO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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