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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省委“四个专题”调研检查组反馈意见再落实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1-10 生效日期: 2005-01-10
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发布文号: 厦委办发[2005]2号
各区委、区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
  为确保2004年省委“四个专题”调研检查反馈意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2004年11月市委、市政府组织九个督查调研组深入全市开展督查调研。12月24日,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听取督查调研情况汇报。会议认为,这次督查调研,表明我市各级各部门能够一以贯之地贯彻落实省委“四个专题”决策部署,系统反映并有力推动了全市各项工作的开展,体现了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为更好地谋划新年度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市委强调,对这次督查调研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要加强领导,深入分析,突出重点,制定措施,狠抓落实。一是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要把全市上下的思想统一到省委“四个专题”的决策部署这条主线上来。二是分工负责,明确责任。要把这次督查调研提出的好思路好建议及反映的问题,与研究部署新年度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任务和分工,明确责任和措施,狠抓落实,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2005年省委“四个专题”督查调研组的检查。三是突出重点,创新体制。要牢牢抓住这次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抓住重点,兼顾全面,既要集中力量,加强调研,摸清思路;又要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创新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努力在形成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四是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紧紧围绕我市贯彻落实省委“四个专题”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好宣传报道;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努力在全市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树立党委政府抓工作的形象,树立各级各部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形象,树立广大市民的文明形象。
  为了落实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市委办、市政府办在此次各督查调研组发现问题和提出建议的基础上进行梳理细化,并经分管市领导审核,现汇总印发各单位贯彻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1、各分管市领导对所分管项目的贯彻落实负总责,要经常过问指导落实工作,检查各项任务的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的完成。
  2、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将牵头落实任务纳入本单位新年度的重要工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完成进度,组织协作配合单位抓紧实施,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分管市领导。
  3、各单位要将相关项目的实施与新年度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相结合,特别是与近期召开的市委九届九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作出的决策,以及即将出台的2005年市委工作要点和市政府工作报告各项要求的贯彻落实相结合,注意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统一性。
  4、各项目要在完成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并由牵头单位将落实的情况、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于4月30日和10月30日前书面反馈市委督查室,市委将视情组织督查落实。
二○○五年一月十日 附:2004年省委“四个专题”调研检查组反馈意见再落实方案
  (一)全面推进以港兴市战略,大力培育产业集群
  1、全面提高我市港口的综合竞争力
  分管领导:徐 模
  联 系 人:林守章
  工作措施:
  (1)进一步完善港口软硬基础设施(牵头单位:市交通委,责任人:洪荻生;协办单位:市计委、市港务局、厦门港务集团)
  (2)积极发展港口经济(牵头单位:市交通委,责任人:洪荻生;协办单位:市经发局、市计委、市港务局、各区政府)
  (3)进一步拓展腹地,带动内陆地区共同发展(牵头单位:市交通委,责任人:洪荻生;协办单位:市经发局、市港务局、厦门港务集团)
  (4)实施区港联动,拓展国际中转业务(牵头单位:象屿保税区管委会、市港务局,责任人:胡汉丕、王勇军;协办单位:市口岸办、厦门海关、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边检)
  (5)进一步推动建设厦门湾组合港(牵头单位:市交通委,责任人:洪荻生;协办单位:市港务局、市计委、市海事局、海沧区政府、厦门港务集团)
  (6)港口发展与产业联盟,特别是与二、三产业结合,吸引大航商、大码头商(牵头单位:市交通委,责任人:洪荻生;协办单位:市计委、市港务局、市经发局、市贸发局、市外资局)
  2、提高工业园区的产业集聚度
  分管领导:徐 模
  联 系 人:林守章
  工作措施:继续深化工业园区的整合工作,明确不同工业园区的功能定位,引导相近产业向同一工业区聚集,提高工业区内的产业关联度和土地利用率(牵头单位:市经发局,责任人:陈津;协办单位:市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产局、市外资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创新科技发展环境,增强企业创新活力
  分管领导:徐 模
  联 系 人:林守章
  工作措施:优化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采取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方式,培育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投融资环境;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鼓励支持科技人员创办中介服务机构,实现中介机构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体系,创新人才奖励机制,出台《厦门市科技人员个人所得税退抵房车购置费暂行规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人:李伟华:协办单位:市计委、市经发局、市财政局)
  4、进一步完善市级项目储备库建设
  分管领导:丁国炎
  联 系 人:王德贤
  工作措施:加强市级储备库与各专项库报送系统的维护、管理,每月检查、通报市级储备库与各专项库项目储备情况,做到“四个结合”:(1)项目储备与年度市级重点前期项目筛选相结合;(2)项目储备与重大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实施行动纲要相结合;(3)项目储备与政府重大投资决策相结合;(4)项目储备与项目推介招商相结合(牵头单位:市计委,责任人:郑栅洁)
  (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1、筛选、创新两岸民间交流活动有特色、受欢迎的展、会、节,将其作为固定的对台交流平台并做大做强
  工作措施:
  (1)筛选受欢迎的文化交流活动,作为固定平台,形成两岸文化交流的热点
  分管领导:郭振家
  联 系 人:黄文辉
  完成时限:2005年底;牵头单位:市文化局,责任人:罗才福;协办单位:市台办
  (2)推动福建居民赴金门旅游形成规模,促进厦门成为对台旅游交流的高地
  分管领导:叶重耕
  联 系 人:杨本喜
  完成时限:2005年底;牵头单位:市旅游局,责任人:郭恒明;协办单位:市台办
  (3)拓宽对台经贸交流领域,提升“台交会”等对台展会的影响力,使厦门成为两岸经贸交流的桥头堡
  分管领导:黄 菱
  联 系 人:朱奖思
  完成时限:2005年底;责任单位:市贸发局,责任人:熊衍良;协办单位:市台办、市会展办、市投促中心
  2、建设更多的停车场,改善旅游和市区交通条件
  分管领导:潘世建
  联 系 人:阮跃国
  工作措施:以市场化运作方式推动第一医院、霞溪路和水仙路停车场开工建设(完成时限:2005年底;责任单位:市建设与管理局,责任人:黄诗福;协办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房产局、市财政局)
  3、加快发展总部经济
  分管领导:丁国炎
  联 系 人:王德贤
  工作措施:加快启动开发金尚路总部经济带的步伐,尽快确定滨北商务区开发方案;结合海湾型城市发展战略,考察筛选拟来厦的企业总部,招引有益我市和企业双盈的强势企业(完成时限:2005年底;责任单位:市计委,责任人:郑栅洁;协办单位:市国土房产局、思明区、湖里区)
  (三)进一步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1、进一步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
  分管领导:潘世建
  联 系 人:阮跃国
  工作措施:
  (1)做好“一张规划图”的集成,抓好各项专项规划的编制、协调、完善和报批工作,把规划编制工作重点前移和下移,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快速发展变化和海湾型城市建设的要求(完成时限:2005年6月;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人:赵燕菁;协办单位:各区政府、市国土房产局、市环保局、市海洋渔业局、各专项规划相关单位)
  (2)搞好规划引导,主动进行土地成片开发策划,实施项目规划,把城市经营理念贯穿于城市开发和项目带动战略中,引导城市高水平、高效益、健康发展(完成时限:2005年6月;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人:赵燕菁;协办单位:各区政府、市计委、市建设与管理局、市国土房产局)
  (3)做好重点项目的前期服务,及时提出全市重点储备项目的选址定点意见和规划设计要求,把储备项目落到规划图上,确保项目带动战略的实施(完成时限:2005年6月;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人:赵燕菁;协办单位:市计委、市建设与管理局、市国土房产局、各区政府)
  (4)加快城市规划信息系统建设,适应目前审批提速情况,提高审批质量,为城市规划的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完成时限:2005年12月;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人:赵燕菁;协办单位:各区政府、市建设与管理局、市科技局)
  2、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
  分管领导:潘世建
  联 系 人:阮跃国
  工作措施:
  (1)强化区城管办在区城市管理工作中的指挥协调监督功能,加强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成时限:2005年6月;牵头单位:各区政府,责任人:各区区长;协办单位:市城管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建立市区两级城市管理双向互通的通道。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部门与专业主管部门相互配合的行政执法联系制度(完成时限:2005年6月;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人:徐火营;协办单位:各区政府)
  (3)树立市容考评的权威性。把市容管理考评成绩作为考察各级领导干部城管工作业绩和城管工作水平的重要依据(完成时限:2005年12月;牵头单位:市城管办,责任人:阮跃国;协办单位:各区政府、市市政园林局)
  (4)全面开展城管情况普查。对全市城市建设情况包括基础设施配套、道路建成移交、公共设施管理养护、园林绿化建设养护、夜景工程管理状况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完成时限:2005年6月;牵头单位:市市政园林局,责任人:蔡允嘉;协办单位:各区政府、市交通委、市城管办)
  (5)加强经费保障。各区财政要加大市容保洁经费的投入,确保辖区范围保洁经费按行业标准落实到位,同时预留机动经费,用于应急、突发等不可预见而又确需增补的项目(完成时限:2005年6月;牵头单位:各区政府,责任人:各区区长;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城管办)
  (四)推进城市联盟建设、加强区域经济协作,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1、高度重视解决项目用地问题
  分管领导:潘世建
  联 系 人:阮跃国
  工作措施:
  (1)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抓紧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力争年初上报国土资源部批准;大纲完成后,争取省里支持我市核减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有量并在省内平衡;继续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保障我市全年重点项目用地(完成时限: 2005年4月;牵头单位:市国土房产局,责任人:林长树;协办单位;市规划局、各区政府)
  (2)挖掘存量土地潜力,消化闲置土地,推行按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投入产出等指标供地制度,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和集约程度(完成时限: 2005年1-12月;牵头单位:市国土房产局,责任人:林长树;协办单位:市计委、市规划局、市外资局、市经发局)
  2、积极解决“征地拆迁难”问题
  分管领导:潘世建
  联 系 人:阮跃国
  工作措施:深入分析征地拆迁难原因,实事求是地重新审视和研究我市“在新建的工业园区、规划新城区建设成片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时,要求岛内规划预留10%、岛外预留15%比例的使用面积,以解决失去土地的农民的劳力出路和收入问题”的现行政策,必要时进行调整(完成时限:2005年4月;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市国土房产局,责任人:林长树;协办单位:市规划局)
  3、积极推进城市联盟工作
  分管领导:潘世建
  联 系 人:阮跃国
  工作措施:一是从领导层面进一步争取省里支持;二是从实际出发,把厦漳合作作为我市这项工作主要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完成时限:2005年1-12月;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人:赵燕菁;协办单位:市计委、市交通委、市经发局、市贸发局、市旅游局、市环保局)
  4、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分管领导:丁国炎
  联 系 人:蔡寿国
  工作措施:
  (1)在全市政府系统实行绩效评估和公务员绩效考评工作,把机关单位绩效考评工作与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奖惩制度相结合,与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相结合,与评优评先、晋级提拔、奖金福利挂钩,提高绩效考评的实际效果(完成时限:2005年4月;牵头单位:市效能办,责任人:蔡寿国;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
  (2)推进机构改革。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完成时限:2005年8月;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人:施程辉;协办单位:市体改办)
  (五)认真研究解决“三农”问题
  1、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力度
  分管领导:詹沧洲
  联 系 人:张宗芎
  工作措施:
  (1)继续举办农村劳动力转移专场招聘会,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完成时限:按年度计划;牵头单位:市委农办,责任人:洪春火;协办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各区政府)
  (2)推进农村青年职业技术教育(完成时限:按年度计划;牵头单位:市委农办,责任人:洪春火;协办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集美区政府、海沧区政府、同安区政府、翔安区政府)
  2、加快农村道路建设步伐
  分管领导:徐 模
  联 系 人:林守章
  完成时限:2005年;牵头单位:市交通委,责任人:洪荻生;协办单位:集美区政府、海沧区政府、同安区政府、翔安区政府
  3、加快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
  分管领导:潘世建
  联 系 人:张宗芎
  完成时限:2005年;牵头单位:市市政园林局,责任人:蔡允嘉;协办单位:集美区政府、海沧区政府、同安区政府、翔安区政府
  4、推进外口公寓建设
  分管领导:潘世建
  联 系 人:阮跃国
  完成时限:按年度计划;牵头单位:市建设与管理局,责任人:黄诗福;协办单位:集美区政府、海沧区政府、同安区政府、翔安区政府
  5、积极引导农民利用征地款集资入股发展项目
  分管领导:詹沧洲
  联 系 人:张宗芎
  完成时限:按年度计划;牵头单位:市委农办,责任人:洪春火;协办单位:集美区政府、海沧区政府、同安区政府、翔安区政府
  (六)加快发展社会事业
  1、教育方面
  分管领导:郭振家
  联 系 人:黄文辉
  工作措施:
  (1)加快集美文教区征地拆迁进度,确保入驻项目按计划推进(完成时限:2005年3月;牵头单位:集美区政府,责任人:林充贺;协办单位:市国土房产局、市建设与管理局)
  (2)加快翔安文教区用地报批进度,确保计划落户的一批公办、民办高校尽快开工建设(完成时限:2005年6月;牵头单位:翔安区政府,责任人:齐晓玲;协办单位:市国土房产局、市规划局、市建设与管理局)
  (3)落实国务院要求,实行“两个为主”,解决进城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完成时限:2005年;牵头单位:各区政府,责任人:各区区长;协办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2、卫生方面
  分管领导:郭振家
  联 系 人:黄文辉
  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建立农村大病医疗保险,逐年提高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一是建立和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稳步提高参保率,进一步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二是通过招标方式,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实行基金的专业化管理(完成时限:2005年10月;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各区政府;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
  (2)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引进。特别是加强公共卫生高级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创新培养机制,加大培养力度,确保政策和资金支持,保证人才投入与固定资产投入同比增长;加强公共卫生高级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建设(完成时限:2005年12月;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委编办)
  (3)推进闽西南医疗卫生中心建设,争创三级甲等医院。一是争取省卫生厅开展新一轮等级医院评审或对厦门市组织专门的等级医院评审工作。二是组织和推动市中山医院、第一医院开展创三甲综合性医院的准备工作。三是力争市中山医院、第一医院通过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评审(完成时限:在省卫生厅开展新一轮医院等级医院评审或对厦门市组织专门的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后一年内;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办单位:市政府办、市计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委编办)
  (4)完善辐射闽西南、台湾海峡的医疗紧急救援立体网建设。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建设,添置必要的医疗急救设备和设施,组织开展立体医疗急救演练,加强医疗紧急救援能力建设(完成时限:2005年12月;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办单位:海警三支队及交通部东海第二飞行救助大队)
  3、文化方面
  分管领导:郭振家
  联 系 人:黄文辉
  工作措施:
  (1)启动“民族民间文化抢救保护工程”。一是根据《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全面启动厦门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二是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制订厦门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召开全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会议,进行全面普查,草拟我市民族民间保护工程规划,着手组织编撰《厦门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名录》,确立一批保护试点单位(完成时限:跨年度项目;牵头单位:市文化局,责任人:李云丽;协办单位: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区文体局)
  (2)将文物保护纳入厦门东部地区总体规划。一是根据2004年对翔安区文物调查的结果,制订相应的保护规划和措施,做好福厦铁路厦门路段的考古工作,将文物保护纳入厦门东部地区总体规划。二是制订该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利用规划和措施(完成时限:跨年度项目;牵头单位:市文化局,责任人:李云丽;协办单位:市规划局、市财政局、翔安区政府)
  (3)建立对台文化交流基地,发展闽南特色文化。整合文化团体,扶持歌仔戏、高甲戏、南音等地方文艺剧种,推进“中国南音”申报世遗工作;加强台湾艺术研究所的工作(完成时限:跨年度项目;牵头单位:市文化局,责任人:叶之桦;协办单位: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房产局、各区文体局)
  (4)推进厦门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力争文化艺术中心2005年底部分开馆(完成时限:2005年底;牵头单位:市文化局,责任人:许向明;协办单位:市科技局、市计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建设与管理局、市国土房产局、市消防支队)
  4、劳动保障方面
  工作措施:
  (1)切实解决长期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站、所的作用,建立健全长期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帮扶制度;加强宣传,转变就业观念,把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送到每一个长期失业人员手中;开发一批社区公益性岗位,努力推行灵活就业方式
  分管领导:徐 模
  联 系 人:林守章
  完成时限:长期;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协办单位:各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2)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具体操作办法。减少审批环节,简化申报手续;提高贷款额度,增加贷款数量;实行小额担保贷款与“1+1群”创业培训相结合,提高贷款使用质量
  分管领导:徐 模
  联 系 人:林守章
  完成时限:2005年4月;牵头单位: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
  (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力量建设
  分管领导:丁国炎
  联 系 人:许明耀
  完成时限:2005年12月;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
  5、科技方面
  分管领导:徐 模
  联 系 人:林守章
  工作措施:
  (1)修改《厦门市科技进步条例》(完成时限:2006年12月;牵头单位: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科技局,责任人:王碧惠)
  (2)推进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的建设(完成时限:2006年12月;牵头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市科技局,责任人:肖湘;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海洋渔业局)
  (3)支持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完成时限:2005年12月;牵头单位:市生物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厦门大学),责任人:夏宁邵;协办单位:市科技局)
  (七)加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分管领导:于伟国、丁国炎
  联 系 人:王文凭、王德贤
  工作措施:
  (1)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完成时限:2005年;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黄学惠;协办单位:市委党建办、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
  (2)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成时限:2005年;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施程辉;协办单位: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党校、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各区)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成时限:2005年;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黄学惠;协办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各区)
  (八)争创首批全国文明城市
  分管领导:吴凤章、洪碧玲、潘世建、郭振家
  联 系 人:王纯民
  1、进一步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
  工作措施:
  (1)加大公益广告和媒体宣传力度,确保公益广告占有量达20%以上,抓紧制作一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电视专题片、经验汇编、画册等宣传材料,举办“文明城市知识进家庭”有奖问答活动,营造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氛围(完成时限:2005年上半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责任人:高玉顺、林聪明;协办单位:厦门电视台、厦门日报社、各区、各系统、各单位)
  (2)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分解表》,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针对自查暴露出的弱项指标和薄弱环节认真整改,加大创建力度(完成时限:2005年上半年;牵头单位:市委文明办,责任人:高玉顺;协办单位:各区、各系统、各有关单位)
  2、突出重点整治,攻克薄弱环节
  工作措施:
  (1)针对行人违规、车辆违章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加大教育、劝导和处罚力度,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规则宣传,在全市广泛开展“文明行车与我同行”活动,交管部门依法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时限:2005年上半年;牵头单位:市交警支队,责任人:林建发;协办单位:市委文明办、市交通委、各区、各系统)
  (2)针对鼓浪屿风景旅游区商家以次充好、欺行霸市等问题,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管理,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加大教育和处罚力度(完成时限:2005年上半年;牵头单位:鼓浪屿管委会,责任人:程建明;协办单位:市工商局)
  (3)整治卫生死角,严禁乱扔乱堆垃圾,尤其是加大对铁路沿线脏乱差的综合治理。结合深入开展“三讲一树”活动,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成时限:2005年上半年;牵头单位:市城管办,责任人:朱子鹭;协办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市政园林局、市市容考评委、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监支队、各区、各系统)
  (4)整治食品卫生。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严格审核、检查饮食摊点证照,加强对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教育,确保饮食场所、用具卫生(完成时限:2005年上半年;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人:黄如欣;协办单位:市工商局、市贸发局、各区)
  (5)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对无证烧烤、乞讨人员、发放黄卡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彻底清理乱涂写乱张贴,发动全体市民共同参与清理城市“牛皮癣”,加大依法处理力度(完成时限:2005年上半年;牵头单位:市城管办,责任人:朱子鹭;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监支队、各区、各系统)
  (6)加强施工建设管理,督促施工工地做好基础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境形象、宣传教育、卫生防疫、综合治理等文明安全工地建设工作(完成时限:2005年上半年;牵头单位:市建设与管理局,责任人:黄诗福;协办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市容考评委、各区)
  3、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弱项达标
  工作措施:
  加快文化艺术中心(即市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艺术馆)建设和各类文体活动场所建设,推动翔安区图书馆、文化馆的规划建设,搞好社区和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加大对尚未达到A级标准指标项目的建设力度(完成时限:2006年;牵头单位:市计委,责任人:郑栅洁;协办单位:市政府办、市委文明办、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各区)
  4、强化监督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工作措施:
  建立督查员检查制度、新闻媒体监督制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巡视制度和职能部门检查考评制度,多角度、全方位掌握全市创建工作动态和成效(完成时限:2005年上半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责任人:高玉顺、林聪明;协办单位: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城管办、市市容考评委、各区、各系统)
  (九)建设“平安厦门”
  分管领导:陈炳发
  联 系 人:洪若传
  工作措施:
  (1)接受省首批平安区达标考评验收(完成时限:2005年12月;牵头单位:市建设“平安厦门”工作领导小组,责任人:思明、湖里、集美三区区委书记、区长)
  (2)加快完善110、119、122报警电话“三台合一”建设。(完成时限:2005年11月;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人:邵华)
  (3)大力推行电子监控系统建设,全市2/3社区建成电子监控系统(完成时限:2005年12月;牵头单位:各区综治办,责任人:各区综治办主任;协办单位:各区公安分局)
  (4)总结推广出租房委托管理办法(完成时限:2005年5月;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人:邵华;协办单位:市、区综治办)
  (5)起草出台《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定》(完成时限:2005年3月;牵头单位:市人大法制委、市司法局,责任人:蔡峰影、沈恒斌;协办单位:市综治办)
  (6)建立镇(街)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完成时限:2005年12月;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人:沈恒斌;协办单位:市综治办)
  (7)总结推广破案、控案指标与区、街(镇)领导工作绩效捆绑的做法(完成时限:2005年6月;牵头单位:各区区委政法委,责任人:各区政法委书记)
  (8)定期对平安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完成时限:半年一次;牵头单位:市建设“平安厦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人:林知光、林志)
  (9)继续抓好校园周边安全秩序整顿(完成时限:2005年12月;牵头单位:市校园周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责任人:林志、赖函;协办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0)建立完善细化否决权制度体系(完成时限:2005年6月;牵头单位:市综治委,责任人:林知光;协办单位:各综治成员单位)
  (11)加大创建工作宣传造势力度(完成时限:2005年2月;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责任人:林聪明、林志;协办单位:市创建办、各新闻媒体单位)
  (12)建设“平安厦门”摄影大赛、好新闻比赛(完成时限:2005年12月;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责任人:林聪明、林志;协办单位:市创建办、有关新闻媒体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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