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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襄樊市委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5-24 生效日期: 2005-05-24
发布部门: 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
发布文号: 襄办文[2005]65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中共襄樊市委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5月24日

中共襄樊市委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汽车产业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并的决定》(襄发[2005]4号)精神,将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与襄樊汽车产业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合并,组建新的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挂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襄樊汽车产业经济技术开发区两块牌子。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实行一套班子、合署办公体制。
  一、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职责
  (一)中共襄樊市委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对开发区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2、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开发区的重大事项。
  3、负责管理党员干部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任免、奖惩、培养、教育和选拔管理工作;对派驻开发区办事机构的领导干部,按市委规定的权限,与派出部门共同考核、任免。
  4、负责开发区所属单位和市直有关部门派出机构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5、负责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6、负责开发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研究和处理管理区域内重大突发性事件,并及时向市委报告情况。
  8、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开发区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各项计划和开发区行政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制定开发区招商引资政策,编制招商规划,发布对外招商项目;组织对外招商活动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3、评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和产品,审批进区企业和项目;审批或报批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按照规定权限管理开发区进出口业务,处理涉外事务。
  4、按照市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依法进行区内规划管理,负责按开发区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小区详细规划。
  5、审批区内各项基建计划,负责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和其它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6、全力支持东风汽车公司的建设发展,大力拓展汽车相关产业,积极做好各项联络、服务、协调工作,营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
  7、按照有关规定和委托权限,负责区内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和管理;负责区内房地产开发、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负责开发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8、依法管理开发区的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环境保护和社会治安等工作。
  9、负责区内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各类交易市场管理、合同和物价管理。
  10、组织兴办和管理开发区的有关社会公益事业,依法管理开发区教科文卫事业和人事、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事务。
  11、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派出机构和分支机构的工作。
  12、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保障企业自主权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13、行使省、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2个正县级和9个副县级工作机构:
  (一)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负责全区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审核和印发管理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信息、督办、保密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综合性法规政策研究工作及政府法制工作;负责规划部署全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负责组织全区理论学习、理论研究、新闻报道、对外宣传等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管委会机关行政事务,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负责全区政法及司法工作,协调区内公、检、法等政法机关;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事务及全区的社会稳定工作;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处理集体上访事件;负责全区的民族宗教工作及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负责区地方党史、地方志资料的征集、编研工作;负责全区的文化、体育和文物管理工作;负责高新区管委会网站经营管理和网络信息化建设。
  (二)纪工委(挂监察局牌子)
  负责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贯彻和责任制的管理;负责全区的反腐倡廉、纪检监察工作,对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和区管干部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区属行政、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监察和财务收支状况审计监督;负责区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负责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
  (三)组织部(挂人事劳动保障局牌子)
  负责制定党工委、管委会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案;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考核、呈报、任免、交流;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及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国家公务员管理、干部职工调配、招工、毕业分配、军转安置工作;负责工资调整、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审批及管理工作;负责区内人事、技术档案的管理、出国出境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劳动就业、职业培训、社会劳动力管理工作;负责工伤认定、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劳动安全保护及社会保险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开发与人才劳动市场的管理;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发展新党员和党费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人大、市政协、统战部委托管理的工作;负责全区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区内社区建设与管理,加强基层政权与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负责民政优抚、救灾扶贫、社会福利、婚姻登记、地名编排等工作;负责研究编制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内学校教职工的培训、进修、考核工作;负责扫除区内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制订全区人口发展中长期和年度人口计划,抓好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贯彻与监督检查;负责区内卫生检查、病疫防治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复退军人的安置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农村农业政策的监督、执行和落实;负责农民负担的控管;负责全区农业生产、农业资源开发、水利建设、林业、农技、农机、畜牧等项工作的协调管理;负责制定开发区农村经济、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服务东风办公室
  负责东风公司的联络、服务、协调工作;负责联系东风公司的项目建设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落实东风公司涉及地方的社会事务。
  (六)财政局
  负责拟定和实施全区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编制全区财政计划和年度预算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开发区财政年度决算、年度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综合平衡;负责预算单位的经费及区级专项资金的划拨和使用管理;负责社会保险资金的统筹、监管等工作;负责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农税的征、管、查工作及农财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筹措高新区建设资金;负责区属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国有建设投资财务决算及审批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国税、地税、国库税收征管入库结算工作。
  (七)科学技术局
  负责编制全区高新技术产业规划及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火炬计划襄樊汽车动力与部件产业基地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的培植、申报、认定、考核及税收减免政策的落实;负责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及科技扶持资金的落实;负责全区科技成果申报、鉴定、评奖,科技三项经费的管理与使用;负责全区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普工作,完善技术市场,组织企业参与各类科技成果展览、交易活动。
  (八)城市建设管理局
  负责实施高新区城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负责区内环境保护,执行国家环保政策,搞好环境检测服务工作;负责区内建设项目、建筑工程、城镇建设和监督工作;负责区内房屋产权和房产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区内城市园林绿化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市容市貌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作。
  (九)经济贸易发展局
  负责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向国家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申贷项目并负责借用国外贷款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和利用外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审批工作;负责计划、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区经济运行调度分析、企业改制及上市服务;负责全区进出口业务管理;负责组织全区各项统计及上报工作、统计执法工作,组织全区重大国情国力各项普查,国家科技部年度报表上报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物价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价格监测体系;负责编制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质量振兴与质量打假工作。
  (十)高新技术产业园办公室(正县级)
  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的项目选址、道路建设、场地平整、各类管线的开发建设,负责园区建设进度安排及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开工建设;参与入驻园区项目的评审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协调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为企业提供全程综合服务;负责农房拆迁、征地补偿中相关的群众工作;负责园区社会治安管理、基础设施管理与维护、施工秩序组织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汽车工业园办公室(正县级)
  负责汽车工业园区内的项目选址、道路建设、场地平整、各类管线的开发建设,负责园区建设进度安排及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开工建设;参与入驻园区项目的评审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协调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为企业提供全程综合服务;负责农房拆迁、征地补偿中相关的群众工作;负责园区社会治安管理、基础设施管理与维护、施工秩序组织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上述工作机构中,高新技术产业园办公室和汽车工业园办公室不再内设中层机构。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编制总数为180名(行政编制55名、事业编制125名)。其中:党工委书记1名(副厅级)、副书记3名(正县级,其中1名担任纪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1名(副厅级)、副主任4名(正县级),党工委委员2名(正县级,兼职),高新技术产业园办公室、汽车工业园办公室主任各1名(正县级);副县级领导职数17名(其中,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纪工委、组织部3名常务副职,社会事务办公室、服务东风办公室、财政局、科学技术局、城市建设管理局、经济贸易发展局6名正职,高新技术产业园办公室、汽车工业园办公室8名副职);正科级领导职数31名(其中,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服务东风办公室行政副职11名,纪工委、组织部、财政局、科学技术局、城市建设管理局、经济贸易发展局行政副职16名)。
  机关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四、其他事项
  (一)为适应开发区招商引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需要,高新区管委会设置2个直属副县级事业单位:
  1、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承担高新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现代企业及企业家,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推进高新技术产品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负责创业孵化园区及基地的建设管理等职能。
  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2、招商中心
  承担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项目策划、投资导向、项目及资金引进、项目跟踪服务、参与国内外招商活动、搜集各类投资信息等职能。
  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该中心下设招商一部、招商二部、招商三部。
  (二)高新区广电新闻中心、招投标中心、物业管理中心等机构,一律按照市场化运作,中心主要负责人由区党工委、管委会聘用,其他工作人员由中心自主聘用。
  (三)高新区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制范围内,竞编竞岗,实行“一人一编一卡”,将编制管理到人。超编人员在三年内逐步分流到位。
  (四)米庄镇、团山镇、七里河办事处、紫贞办事处由高新区管委会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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