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物价局对内蒙古财经学院关于申请调整专科升本科函授教育学费报告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1-08 生效日期: 2000-01-20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物价局
发布文号: 内价费发[2000]7号

内蒙古财经学院:
  你院《关于申请调整专科升本科函授教育学费的报告》(内财院发(2000)03号)收悉。考虑到你院目前成人教育学费明显偏低,收不抵支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你院对专科升本科函授教育收费作适当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招专科升本科函授教育收费标准由每生每学年800元,调整为每生每学年1200元;

  二、上述收费标准只对2000年招收的新生执行,2000年以前招收的在校生仍按原标准执行。学费每学年收取一次,不准跨年度收取。

  三、接此批复后,你院需持《收费许可证》到自治区物价局办理收费标准变更手续。
  本批复自2000年1月20日起执行。
  此复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6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