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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建设委员会关于申请授权我委负责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特许经营权管理工作的请示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8-12 生效日期: 2004-08-12
发布部门: 湖北省武汉市建设委员会
发布文号: 武建[2004]209号

市人民政府: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功能,近几年来,在市政府的重视下,我委会同市计委、环保、城管、规划等相关部门就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行研究,积极探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的出路。由于我市财政能力有限,探讨和研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筹措,走市场化的道路,是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来源的重要途径之一。
  2002年以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先后多次发文,提出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走市场化道路。建设部令第126号《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明确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依据政府的授权,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为了规范市场行为,做好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国家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特申请市政府按照我委职能,以法律形式正式授权我委负责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特许经营权的管理工作,以便开展工作,特此请示。
  联系人:肖 钢; 联系电话:85732083
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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