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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于连徐高速公路潘塘至新沂枢纽段、宁海互通至墟沟段和宁靖盐高速公路安丰至姜堰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0-11 生效日期: 2002-10-11
发布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交通厅
发布文号: 苏财综[2002]139号、苏价服[2002]345号、苏交财[2002]100号

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连徐高速公路全长239公里,起于连云港市大港路交叉口,止于苏皖交界处的老山口,其中,一期工程宁海互通至新沂枢纽75公里及潘塘互通至终点老山口19公里分别于2001年11月和2002年7月通车并实施收费。二期工程潘塘互通至新沂枢纽段113公里,将于2002年11月中旬建成通车,宁海互通至墟沟段32公里,将于2003年上半年建成通车。宁靖盐高速公路全长152 .9公里,其中,一期工程盐城至安丰32.86公里,姜堰至广陵53.14公里已于2001年11月通车并实施收费。二期工程安丰至姜堰段66.9公里,将于2002年11月中旬建成通车。
  根据原国家物价局、交通部、财政部《贷款修建高等级公路和大型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规定》([1988]交公路字28号)和交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在公路上设置通行费收费站(点)的规定》(交公路发[1994]686号)以及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连徐、宁宿徐、宁靖盐高速公路征收车辆通行费的批复》(苏政复[2001]174号)精神,并报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连徐高速公路潘塘至新沂枢纽段、宁海互通至墟沟段和宁靖盐高速公路安丰至姜堰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通站点、站名
  同意开通连徐高速公路渔湾主线收费站和新沂南、邳州东、邳州西和东探四处匝道收费站;同意开通宁靖盐高速公路兴化、戴南、秦潼3个匝道收费站。以上收费站从通车之日起实施收费。

  二、收费范围
  除军车以外,凡准许通过连徐、宁靖盐高速公路的车辆均按规定缴纳车辆通行费。

  三、计费方法
  车辆通行费实行按车型分类别计收:货车一律按车辆出厂时核定的载重吨位(不分空车、重车)计收,对不能载货的特种车辆(排障车、吊车、清洗车等)按出厂时核定的自重吨位计收。客车按出厂时核定的座位计收(无核定座位或座位不足的客车比照同类客车计收)。双排座客、货两用车按其核定的载客人数和核定的载货吨位合并计收(每十人折算一吨,不足五座及五座按半吨计,五座以上十座以下按一吨计)。

  四、收费按准(详见附表)

  五、收费年限
  核定连徐高速公路和宁靖盐高速公路的收费年限为30年,考虑到部分路段先期已开征收费,收费年限至2032年8月31日止。

  六、收费管理
  1.江苏连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分别对潘塘互通至新沂枢纽段、宁海互通至墟沟段和安丰至姜堰段进行管理,并对车辆通行费实行联网收费、分别核算。
  2.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按行驶里程、车型计算。缴费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入口时,收费员根据车型发给通行卡(含军车),车辆通过出口时,由收费员按车辆行驶里程、车型实施收费。车辆通行费尾数以伍元为单位,实行一、二舍,八、九入,三、四、六、七作五。
  3.各收费站(点)必须按日将收费收入全额汇缴各所属有关公司,对收取的车辆通行费严禁坐支、挪用、截留,违者按有关规定从严惩处。
  4.各高速公路收费站(点)收费票据由省地方税务部门统一监制,按章纳税。
  5.路网内车辆通行卡是计算车辆通行费的依据,司机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一律按网内最大可能行驶里程(以下简称全程)三倍计收通行费。人为损坏通行卡者,除收了全程车辆通行费外,另收取每通行卡60元赔偿费。对军车无通行卡和军车人为损坏通卡者,每通行卡收取60元赔偿费。
  6.加强对车辆通行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各有关公司必须按年度将车辆通行费的征收、使用情况向省有关部门报告,接受物价、财政、交通、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7.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8]2084号)和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江苏省收费管理规定》(苏政发[1988]72号),由各有关公司向省价格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

  七、违章处理
  1.凡不允许在高速公路上通行的车辆一律不许通行。对强行闯关通行者按全程费额的十倍加收车辆通行费;情节恶劣、触犯国家有关法律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罚。
  2.逃、漏车辆通行费的车辆一经查出,按高速公路全程费额的三倍加收车辆通行费。U型车、相向行驶的车辆中途互换通行卡者,均按高速公路全程费额的三倍加收车辆通行费。

  八、本通知由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

附件:连徐高速公路潘塘至新沂枢纽段、宁海互通至墟沟段和宁靖盐高速公路安丰至姜堰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单位:元/车·公里


   收费车型      划分标准       收费系数 收费费率 最低收费
   1型   小型客车 6座以下(含6座)     1.0    0.4   15元
   2型   中型客车 小型货车        1.5    0.6   15元
       6座以上至20座(含20座)
       2吨以下(含2吨)
   3型   大型客车 中型货车        2.0    0.8   20元
       20座以上至50座(含50座)
       2吨以上至5吨(含5吨)
   4型   重型客车 大型货车        2.5    1.0   20元
       50座以上 5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
   5型   重型货车 10吨以上至20吨(含20吨) 3.0    1.2   30元
   6型   特型货车 20吨以上        4.0    1.6   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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