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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6年为5000对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中海贫血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10 生效日期: 2006-03-10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南府办[2006]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南宁市2006年为5000对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中海贫血筛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要求和任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日

南宁市2006年为5000对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中海贫血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2005年,市委、市人民政府为万名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中海贫血(以下简称“地贫”)筛查,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在社会产生很大的反响。在被筛查的5000对新婚夫妇中,总“地贫”检出率为25.22%。说明我市“地贫” 遗传病正处在高发状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的“三大工程”(避孕节育优质服务、生殖道感染、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扼制我市“地贫”遗传病上升势头,开拓首府“地贫”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新局面,市委、市政府决定2006年继续为5000对农村新婚夫妇开展免费“地贫”筛查。为全面完成此项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围绕实现为育龄夫妇初级生育保健提供出生人口数值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孕前管理与服务、优生与生殖保健工作。通过为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贫”筛查,推动农村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实施,建立农村孕前保健和“地贫”出生缺陷干预体系,达到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自觉做好预防“地贫”工作,自觉接受孕前以及孕产期的医学检查,从而减少缺陷儿的出生,提高农村出生人口素质的目的,使我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南宁市为5000对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中海贫血筛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地贫”筛查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设在市人口计生委,电话:5841255)负责日常工作安排,掌握开展工作情况及进度,及时反馈情况;负责定期上报进度,组织召开工作汇报会;负责检查监督项目工作的进度、技术检测、技术质量等,确保完成为5000对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贫”筛查工作。
  各县区要及时调整核实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本县区开展为5000对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地贫”筛查工作。

  三、“地贫”筛查项目
  (一)“地贫”筛查的检测项目:血18项、血红蛋白自动分析仪上机测定、红细胞脆性试验、异常红细胞形态检查、抗碱血红蛋白测定、包涵体检测、不稳定血红蛋白测定、采血所需注射器消毒等耗材测定等。
  (二)2005年为5000对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地贫”筛查出的同类型夫妇的产前诊断。
  (三)部分“地贫”高危夫妇基因检测。

  四、任务分解
  “地贫”筛查任务分配重点考虑帮扶贫困县、山区、大县农村新婚夫妇(具体任务详见下方表格)。

  五、时间安排
  (一)2006年3月1日前,做好调查摸底工作,落实新婚夫妇名单并做好实施计划。
  (二)2006年3月至11月为实施阶段,5000对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地中海贫血筛查任务在11月20日前全部完成。
  (三)2006年11月30日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为5000对农村新婚夫妇免费筛查验收工作。
  (四)2006年12月15日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为5000对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贫”筛查工作总结,并上报市人民政府。

  六、项目经费及使用范围
  (一)项目经费
  1.为5000对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贫”筛查项目按每人180元计算总投入经费180万元,其中:市人民政府投入经费90万元,各县区按筛查任务合计投入配套资金90万元(具体经费详见下方表格)。
  2.项目经费统一由市人口计生委管理,市级项目经费和各县区的项目配套资金应转入市财政局的人口计生委账户。做到统一使用管理,专款专用。
  (二)使用范围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地贫”筛查、基因检测、产前诊断;开展宣传培训、印制宣传品、免费证、信息反馈表等;专家评估、建立档案;误工费、交通费等。

  七、组织实施
  (一)为确保“地贫”筛查的准确性、规范性,“地贫”筛查检验项目由市计生服务中心完成,报告单由市计生服务中心报出。
  (二)为推动县区开展“地贫”筛查工作,以市计生服务中心为龙头,为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贫”筛查。已能够开展部分检验的县,可承担红细胞脆性、血红蛋白小样电泳试验,作为市、县两级对比参考依据。
  (三)各县区要做好群众组织工作,保证医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血,确保采集标本的质量。具体计划由市人口计生委项目办统一安排。
  (四)要求组织参加检测对象为夫妇双方。凡有一方因故不能在组织时间内参加检测的,另一方不安排参加检测。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实施为5000对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贫”筛查,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情系人民群众。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竭尽全力为农村育龄群众办实事的实际行动。各有关部门、各县区领导班子要以事关家庭祸福及民族兴衰、事关人口素质的提高、事关下一代能否健康成长的责任感抓好为农村新婚夫妇开展免费“地贫”筛查工作,真正把好事办实、办好。市委、市政府将“地贫”筛查项目工作纳入2006年南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党政线考核指标体系和2006年南宁市目标管理工作责任制进行考核(总分50分)。经验收未完成任务的,不予兑现2006年南宁市目标管理工作责任制奖;2006年计生党政线给予扣分;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
  为5000对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贫”筛查项目工作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下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1.各县区政府是负责具体抓好本县区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的主体部门,按分配任务和工作要求全面完成任务。
  2.市人口计生委是实施项目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5000对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贫”筛查项目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指导督促落实工作,做出方案报市政府审定、批准实施。
  3.市卫生局负责协调市属各医院对就诊的“地贫”携带者进行优生优育教育,做好为高危“地贫”携带者提供出生缺陷干预的咨询服务,并根据产前诊断结果,为患者提供预防出生缺陷的知情选择,对需要终止妊娠的患者提供安全的手术服务,将发现和救治、跟踪出生缺陷患者的情况通报市计生部门。
  4.市民政局负责承担向新婚登记对象提供关于“地贫”等遗传疾病危害的科普宣传教育,动员新婚夫妇进行“地贫”检测。
  5.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本级项目资金,督促和指导县区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并督查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加大宣传,扩大影响
  做好为5000对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贫”筛查,首要环节是要面向农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版(墙)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画、宣传品、门诊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地贫”检测的意义;宣传优生优育、孕前保健与优生、孕期保健与优生、婴幼儿保健与优生等科普知识,营造有利于开展“地贫”出生缺陷干预的社会环境,使为5000对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贫”筛查家喻户晓,提高群众优生优育意识,促使新婚对象及家属积极配合,避免出生缺陷儿的发生。
  (四)做好监控和跟踪服务。
  要充分利用计生工作网络做好监控和跟踪服务,避免中、重型“地贫”儿出生,具体要求如下:
  1.做好在去年5000对农村新婚夫妇筛查中,查出的同类型“地贫”夫妇(具体名单另行告知)的跟踪监控,跟踪率达100%,对有生育要求的,要指导他们做好生育前的准备及产前诊断,产前诊断费从今年为5000对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贫”筛查经费中开支。
  2.对不同类型“地贫”夫妇和一方为阳性的人群,要掌握其后代被遗传的情况,随访率达90%以上,并指导他们教育其子女今后不与同类型“地贫”者婚配,使我市“地贫”预防工作由被动干预转为主动干预。
  (五)认真做好组织培训工作
  1.摸清底数。要充分发挥和利用计生管理网络,做好新婚夫妇情况调查。主要检测对象是2003一2006年新婚未育的夫妇。
  2.抓好培训。培训工作分市县(区)两级负责。市人口计生委负责对县、乡两级技术骨干的培训;县区负责对村骨干、育龄群众的培训。通过培训,使计生工作人员具备基本的“地贫”专业知识和工作方法,使育龄群众了解优生内容,从而达到优生工作群众化、社会化、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各县区要充分利用人口学校、计生中心户开展宣传培训。
  (六)严格资金管理。对市政府投入的为5000对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贫”筛查经费,各县区必须专款专用,严格审核,不得挪作它用,违者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
  (七)加强督促检查。从3月起,市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各县区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对领导不重视,组织不力,工作滞后的县区、部门及相关个人要进行批评,必要时,市政府还将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进度慢的县区给予通报或调整任务。为了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和上报工作情况,各县区每月25日报送一次完成任务情况和开展工作情况。

附:南宁市2006年为5000对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贫”筛查任务及经费分配表
单位 女性初婚人数 经费分配(万元)
筛查任务(人数) 市级 县区
合计 38922 10000 90 90
市计生中心
兴宁区 1178 500 4.500
青秀区 3010 834 7.506
江南区 2496 800 7.200
西乡塘区 2950 768 6.912
良庆区 2486 646 5.814
邕宁区 4028 652 5.868
武鸣县 4033 1048 9.432
横 县 6626 1722 15.498
宾阳县 5255 1366 12.294
上林县 2310 600 5.400
隆安县 2494 648 5.832
马山县 2056 416 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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