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并政办发[200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春节后全市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春节后全市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由市煤炭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安监、国土、工商、公安、劳动保障、工会、供电及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太原分局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
各县(市、区)由政府统一领导、煤炭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安监、国土、工商、公安、劳动保障、工会、供电等部门协同配合,对所属煤矿逐个进行验收。?
二、验收标准?
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5号令)、《山西省煤矿停产整顿复产验收表》要求,合格一个,验收一个。?
三、验收条件?
(一)具备下列全部条件的县(市、区),可以进行煤矿复产验收?
1、县(市、区)煤炭主管部门已将煤矿复产验收工作方案报市煤炭局批准;?
2、县(市、区)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已报省推进煤炭资源整合领导组;?
3、对2005年确定关闭的矿井全部按标准组织实施关闭,并移交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无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现象。?
(二)具备下列全部条件的煤矿,可以进行复产验收?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齐全有效,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按规定领取了《合法煤矿公示牌》;?
2、参加市、县、矿三级围绕采煤方法改革组织的全员培训并考核合格,瓦斯员参加市煤炭局组织的业务强化培训并考核合格,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人员全部按要求参加培训,驻矿安监员经县(市、区)安监(煤炭)部门培训合格;?
3、按规定编制了年度采掘计划、应急救援预案和作业规程,并按分级管理权限上报有关部门审查备案;?
4、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正常,传感器布置符合《山西省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要求,煤矿下井人员配备压缩氧自救器,高瓦斯及按高瓦斯管理矿井配备瓦斯报警矿灯;?
5、按规定提取、使用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并按批准的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一次性缴纳了2006年应集中部分;?
6、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乡镇煤矿必须使用省劳动保障厅、省煤炭局印制的专用合同书),并上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组织职工进行了上岗前准入培训;?
7、为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按规定向煤炭主管部门缴纳了安全风险抵押金;?
8、与太原市矿山救护大队签订了煤矿救护协议;?
9、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组织进行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将排查整改报告上报有关部门;?
10、2005年进行了煤矿安全基本条件审核评价;?
11、2005年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了瓦斯等级鉴定;?
12、依法建立工会组织,井下一线作业班组按规定聘任了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
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或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照,或者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不得组织复产验收。?
四、验收程序?
(一)市属煤矿验收程序?
市国资委、市工业资产经营公司组织初验合格后,由市煤炭局进行复产验收。?
(二)县(市、区)、乡(镇)煤矿验收程序?
1、煤矿提出复产验收申请,将有关复产验收资料上报乡(镇)政府、(街办);?
2、乡(镇)政府、(街办)组织初验合格后,以政府文件上报县(市、区)煤炭主管部门;?
3、县(市、区)煤炭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到煤矿进行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验收人员在验收表内签注意见并签字,将验收表及相关资料报县(市、区)煤炭主管部门,由主要负责人审查同意并签字后报送县(市、区)政府,政府负责人签字批准。?
4、市煤炭局对各县(市、区)拟复产验收煤矿逐矿进行资料审查,不具备复产条件的,不予复产验收,对批准复产的煤矿进行现场抽查,重点对高瓦斯矿井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煤矿,责令县(市、区)进行资源整合或依法予以关闭。?
五、验收要求?
(一)高度重视煤矿复产验收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太原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煤矿复产验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安排,严格标准,不走过场,不搞形式,扎扎实实把煤矿复产验收工作做好。?
(二)按步骤有序推进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煤矿复产验收工作要严格按照先验收后复产的程序进行。经验收合格批准复产的煤矿必须按照《山西省乡镇煤矿恢复生产工作程序》和《山西省乡镇煤矿恢复生产安全规程》规定恢复生产。现阶段只进行复产验收,不得复工。具体复工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煤矿复产验收工作实行分级监管,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在检查验收中降低标准、草率签字、把关不严甚至弄虚作假以及擅自复工复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针对采煤方法改革后许多职工不适应的情况,各级各部门要订出计划,开展煤矿职工全员培训,使广大职工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凡从业人员中未经培训、安全知识考试不合格、证件过期的,一律不得通过复产验收。?
(五)加强复产验收期间监管监察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复产验收期间,要加强监管,严格行政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坚决杜绝擅自恢复生产和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的行为;对不能复产的矿井,要加强日常巡查、夜查和突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已复产的矿井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坚持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与工人同上同下;严格控制井下采掘工作面个数和作业人数,不得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确保全市煤矿生产安全。??
附件:太原市煤矿复产验收资料清单(略)
二○○六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