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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8-16 生效日期: 2001-08-16
发布部门: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洪政[2001]58号

各街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部门、行业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这一步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省、市、区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经济建设中心,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人民群众,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各级政府部门和行业的风气进行公开评议和监督。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通过民主评议行风,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思想教育,进一步规范职业行为;通过民主评议,达到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互动,优化行风的效果,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基本得到解决,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得到明显遏制,干部职工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得到及时查处,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有进一步提高,行业作风建设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三、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今年我区行风评议的重点对象单位是区教委、区建设局、区环保局,政府各窗口行业和部门参照此文件精神执行。
  (二)评议的主要内容。
  1.推行政务公开,实行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情况。重点开展'五查五看':查办事程序是否合理、公开,看有无'暗箱操作'行为存在;查服务质量、管理水平是否提高,看有无生、冷、硬、推的现象存在;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是否认真执行,看有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坐收坐支等违纪问题发生;查廉洁自律规定是否得到认真落实,看有无奢侈、腐化、贪污、受贿等行为发生;查工作作风是否严谨扎实,看有无承诺失信、敷衍塞责等问题发生。
  2.纠风整纪,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重点查行风建设责任制是否落实,看有无领导负责,有无工作专班,有无规章制度,有无整改措施;查纠风整纪是否认真,看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否认真解决,对带有倾向性的不正之风是否切实纠正,对违法违纪问题是否严肃查处。
  3.顾全大局,秉公执法,服务经济建设的情况。重点查执法行为是否有法可依,文明规范,看有无以言代法、以权谋私以及以罚代法和吃、拿、卡、要、报等问题发生;查大局意识强不强,看有无本位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小团体主义等影响经济发展的问题发生。
  4.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情况。对各部门重点检查是否完成了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是否得到明显提高;本行业环境质量是否得到显著改善,群众满意和基本满意率是否达到75%以上。
  四、方法步骤
  我区行风评议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 8月 15日至25日进行,主要是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制定方案,并对选聘的行风评议代表进行培训。
  (二)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26日至9月10日进行,由各单位写出详细的自查自纠报告,并自觉建章立制。这一阶段各单位行评领导小组要组织行评代表开展调查,通过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查阅文件资料、听取汇报、实地察看等多种形式,掌握被评单位行风建设的第一手资料,为评议做准备。各单位还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根据行风建设及行风评议的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重点是查找业务方面行风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行业不正之风多发易发的部位和环节,要作为重中之重,逐一查找。同时也要采取座谈走访、行风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区人大、区政协和有关部门、工商企业、行风监督员、服务对象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集中评议阶段。9月11日至9月15日进行,集中评议有五项内容:一是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由各单位主要领导表态并汇报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二是行评领导小组根据调研情况进行总评;三是行评代表对调查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质询和评议;四是领导点评;五是对行风状况进行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测评标准分为'合格'、'留观'、'留评'三个档次)。
  (四)建章立制,全面整改阶段。集中评议后,各单位要针对群众和行风评议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章立制,进行认真整改。9月16至25日,区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各被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留观'单位进行再次测评。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单位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充分认识行风评议工作是动员群众参政议政、对政府及其部门实行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伪一项重要措施,要切实增强搞好行风评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各被评单位要及时成立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选聘好评议代表,要从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特邀监察员、服务对象中选聘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直言的同志担任行风评议代表,并赋予代表一定的调查权、建议权、评议权和督查权。
  (三)突出重点,求实务实。民主评议行风要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群众路线,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力求做到评之有据,议之有理,客观公正。要把廉洁高效、勤政为民和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列入评议重点。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边评边纠边改,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要加强调查研究,抓好薄弱环节,及时解决评议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评议工作顺利进行,健康发展。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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