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杭政办函[2004]33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浙政办发(2003)66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杭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陈重华
副组长:陆瑞芬(市政府)
邬丽娜(市卫生局)
屠辛庚(市财政局)
黄幼钧(市农办)
成员:李震范(市委组织部)
姜军(市委宣传部)
赵敏(市农业局)
宋雪娟(市民政局)
寿毅军(市人事局)
傅立云(市审计局)
何新根(市体改办)
徐培林(市计生委)
杨建华(市卫生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杨建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