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锡政办发[2001]22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统计局《关于行政区划调整后统计工作的意见》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八日
关于行政区划调整后统计工作的意见
(无锡市统计局 二○○一年三月五日)
经国务院批准,我市对部分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为保证统计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的及时传递,更好地为城市的总体发展、政府的宏观决策和经济建设服务,现对区划调整后统计工作的衔接和运行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配备必要的统计人员
各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随着区划调整后各项工作的逐步到位,区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空间将进一步扩大,经济总量将迅速增长。统计工作的职责十分重大,统计工作任务非常繁重,统计服务的领域也日益扩大。各区必须根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保证区域范围内统计工作的正常运转。要努力为统计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人员,使统计部门能有效履行统计工作职责,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城市建设的新要求。
二、加强管理,搞好统计资料交接
行政区划调整后,各区要集中一段时间,抓紧做好统计资料的交接和衔接工作,保证统计工作和统计信息不断线、不紊乱。各区统计部门要加强与市统计局的联系,按照统计工作规范要求,切实加强辖区内的统计工作和统计资料的管理。同时要注意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保证统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顺利过渡和衔接。
对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统计指标衔接中的问题,根据本次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精神,由市统计局联合有关部门,按照统计工作业务规范要求,具体负责协调处理。
三、更新观念、推进改革、不断创新
根据区划调整以后无锡城市总体发展思路,市统计局将对各行政区域的统计工作重点、统计工作任务作必要的调整,以更好地适应现代化城市发展的需要。各区统计部门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更新观念、推进改革、不断创新,加快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步伐,努力扩展统计调查领域,提高统计信息采集质量和时效,注重区域经济分析,加强经济运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