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晋市政办[2004]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现将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责任人和统计报告(表)人通知如下:
1、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工作责任人:李克平(副局长)
工作任务: ①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的审核认定和《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工作; ②免费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档案管理、劳动合同鉴证服务; ③免收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费、职业介绍服务费;④免费为持证人提供职业培训。
统计报告(表)责任人:谷卿 监督电话:2198192
2、市国家税务局
工作责任人:王子贞 (副局长)
工作任务:①负责办理减免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②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统计报告(表)责任人: 中庆弘 监督电话:2029864
3、市地方税务局
工作责任人:李克林(局长)
工作任务: ①负责办理免征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②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统计报告(表)责任人:李小勇 监督电话:2086566
4、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工作责任人:常根堂(副局长)
工作任务:免收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统计报告(表)责任人:王丽丽 郜利波 监督电话:2026030
5、市财政局
工作责任人:王祥生(副局长)
工作任务:①负责落实小额贷款担保单位、落实小额贷款担保资金;②负责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工作。
统计报告(表)责任人:郭国湘 监督电话:2037890,2045
6、市人民银行
工作责任人:程民生(行长)
工作任务:负责落实小额贷款承办银行,并监督其认真履行职责,为下岗失业人员贷款搞好全程服务。
统计报告(表)责任人:刘香叶 监督电话:2027545
7、市经贸委
工作责任人:高福先(主任)
工作任务: ①负责国有“三类”资产认定工作; ②免费办理“特种劳保经营定点证、屠宰定点许可证、酒类批发许可证”三证工本费。
统计报告(表)责任人:司章焕 监督电话:2198038
8、市卫生局
工作责任人:张廷魁(局长)
工作任务:①负责免收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预防接种劳务费; ②负责免收证书工本费中的卫生许可证工本费和医疗机构校验与评审费;③负责免收民办机构管理费及健康合格证工本费。
统计报告(表)责任人:苏春才 监督电话:2229306
9、市公安局
工作责任人:郭清洁(副局长)
工作任务:负责免收“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
统计报告(表)责任人:靳喻春 监督电话:3010155
10、市民政局
工作责任人:祁岩冰(局长)
工作任务: ①负责失业一年以上享受城市低保人员的认定工作;②负责免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本费)。
统计报告(表)责任人:郭世茂 监督电话:2198299
11、市烟草专卖局
工作责任人:冯河水(副局长)
工作任务: 免收“烟草专卖许可证”收费中的零售许可证(含临时)。
统计报告(表)责任人:杨树会 监督电话:2024908
12、市旅游文物局
工作责任人:赵旭替(副局长)
工作任务:负责免收“旅游定点服务单位证(牌)工本费及文物钻探管理费”和“文物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统计报告(表)责任人:王军胜 监督电话:2057555
13、市建设局
工作责任人:裴天德(副局长)
工作任务: ①负责统筹解决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经营场地;②负责免收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城建占道费。
统计报告(表)责任人:程佥风 监督电话:2229227
14、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工作责任人:张红军(副局长)
工作任务: 负责免收“书刊发行及印刷业市场管理费”和“印刷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统计报告(表)责任人:王高林 监督电话:6995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