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沪财会[2003]99号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市财政局《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沪财会[2000]56号)的精神,现就2003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科目和日期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市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
考试科目为:会计基础知识、财经法规、会计实务和会计电算化(初级)四门科目。
考试日期定于2003年10月11日(星期六),具体安排如下:
会计基础知识:上午9:00至11:00
财经法规:下午12:30至14:00
会计实务:下午14:45至17:00
会计电算化(初级):考生另行报名参加上海市会计电算化(初级)考试。(全年常设考场)
二、报名对象
持有有效身份证,并且在本市有工作单位或有本市居住证明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03年7月14日至7月23日(星期日除外)。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一16:00
2.报名办法:报名应试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持外省市身份证人员,须同时携带本市工作单位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本市居住证明)、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报名照二张,就近前往所在地区的财政局指定地点报名(上半年未取得全科合格的考生,须持原准考证及单科合格证明到原考试报名地区报名),具体地点见附件。
四、收费标准
根据市物价局沪价费(2000)第218号文的规定,报名应试人员每人应缴纳报名费10元,每科目考务费25元(会计电算化考试另行报名及收费)。报名费和考务费应在报名时一并缴齐。
五、成绩合格证的颁发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沪财会[2001]103号)的规定,报名参加全市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的考生,其会计基础知识、财经法规和会计实务三门科目须在同一年度内考试合格,才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证,有效期二年。在有效期内,凭该合格证原件连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原件按《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 三 条的规定到有关的财政管理部门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六、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的关于继续调整本市防治“非典”有关措施的通知精神,各报名点应做好相关场所的卫生消毒等防范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确保广大考生的健康和安全。
七、本通知及相关内容,可通过上海财税网(www.csj.sh.gov.cn)公告栏或会计工作室栏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本市二OO三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点地址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三年六月十九日
黄浦区:
宁波路128号
黄浦财会进修学校
63236853
卢湾区:
兴业路222号6号楼205室
卢湾区财务会计管理服务中心
63262020*66220
徐汇区:
建国西路652号
徐汇区财政培训中心
64718058
长宁区:
古北路239号
长宁区财政培训中心
32110441
虹口区:
海南路45号105室
虹口区财政局
63243880
杨浦区:
本溪路118号
杨浦职业技术学校
35010723
静安区:
康定路314号
静安区会计管理服务中心
62539133
闸北区:
天目中路383号4楼
闸北区财政局服务大厅
63179911*3168
普陀区:
北石路579号
普陀区财政服务窗口
52564588*5125
松江区:
松江秀水新路21号
松江财会人员培训中心
57822906
奉贤区:
奉贤南桥镇江海路344号
奉贤区财政局
57180677
崇明县:
崇明南门人民路60号1号楼417室
崇明县财税局会计科
69613741
宝山区:
宝山友谊支路85号
宝山区财政局会计科
56104014
金山区:
金山朱泾镇人民路39号南楼109室
金山区财政局会计科
57321647*1109
金山石化地区:石化四村480号
上海市晨光进修学院
57952773
青浦区:
青浦镇城中西路38号
青浦区财政局会计科
59734849
闵行区:
莘建东路201号2楼
闵行区证照办理中心
34120853
嘉定区:
嘉定仓场路3333号
嘉定区财政局会计科
69985104
浦东新区:
浦东杨高中路3000号
招商中心一楼
58600224
南汇区:
南汇惠南镇听潮二路28号
南汇区财政局
5802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