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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9-11 生效日期: 2002-09-11
发布部门: 太原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为了加强生产、交通和消防安全工作,遏制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以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迎接党的十六大的召开。市政府决定,从九月二十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现全市率先发展为动力,以安全检查为手段,以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为突破。通过“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进一步强化各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努力控制各类
  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各单位安全生产和今年全市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竞赛活动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韩儒英(副市长)
  副组长:胡德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金维(市公安局副局长)
  郭晋龙(市经委副主任)
  李小龙(市总工会副主席)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传真电话:7240058)。办公室主任:申成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组负责全市活动方案的研究制定,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及总结评比。办公室负责竞赛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各委局办及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也要成立竞赛领导机构,制定本县(市、区)、本系统具体活动方案,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实施。各厂矿企事业单位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亲自挂帅,责成专人负责,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扎扎实实地把这次活动搞好。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新闻单位也要密切配合,共同搞好这次安全竞赛。

  三、竞赛活动内容
  (一)全面部署安全大检查等安全活动,分阶段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国庆节、“十六大”期间的安全,确保年底前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本企业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
  (二)全面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安全机构体系,做到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
  (三)按时保质完成安全生产六项专项整治任务。
  (四)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
  (五)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做到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分级管理和整治。

  四、方法步骤
  此安全竞赛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底前)
  1、市政府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各县(市、区)、各部门和企业也要制定具体方案,提出具体要求,进行动员部署。
  2、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在建筑物上、厂内外、车间内外以及职工宿舍区等处张贴和悬挂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标语口号。
  3、公交部门要利用公共交通车辆张贴宣传标语,向广大乘客宣传生产、交通和消防安全的要求和知识。
  4、各系统、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劳动保护教育室和安全会、班前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5、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竞赛活动情况,开辟专栏,举办专题节目,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安全宣传声势,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二)安全大检查和集中整治阶段(10月至12月上旬)
  1、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厂矿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普查和整改事故隐患。要紧密结合国庆、“十六大”期间安全工作的特点和冬季安全工作的实际,认真拟定安全检查方案,领导带头,抽调专门力量,自下而上层层组织检查。厂矿企事业单位的自查率要达到100%,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要按照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及时进行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要登记造册,分级监管,制定“三定”方案,严防死守,杜绝事故发生。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在各厂矿企事业单位组织自查的基础上,对所辖单位进行抽查或组织交叉检查,抽查率要达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抽查中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县(市、区)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和民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市经委重点检查冶金、化工、电力、机械等大中型企业;市建管委重点检查重点工程和燃气、供水、供热、公共交通等城市保障系统的安全生产;市商贸委重点检查大型商贸场所的消防安全;市教育局重点负责中小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市农业局负责农口系统的生产安全;市公安局负责对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活动进行部署督查;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对旅行社等相关单位的安全检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通过组织抽查或交叉检查,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大检查的深入开展。在各厂矿企事业单位组织自查、各县(市、区)、各部门组织抽查或交叉检查的基础上,市政府将抽调有关部门专业人员,从十二月一日开始,利用半个月的时间,集中重点检查竞赛活动的五项内容。对安全大检查开展得好的县(市、区)、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差的通报批评,并责令进行补课。
  2、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六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1)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对已列入关闭范围的煤矿按六个标准彻底关闭;二是抓好已验收煤矿的人员培训、复产验收和安全管理工作,严防滑坡倒退,对有滑坡倒退现象的矿井要限期停产整顿,重新验收;三是加大地方国有煤矿整顿力度,把地方国有煤矿整顿作为今年煤矿安全专项整顿的重点;四是加大打击非法采矿工作力度,严格防止未经审批矿井私自生产现象;五是省煤矿督查组检查的有关内容。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要严格按照整治方案四个阶段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通过整治工作的开展,尽快使我市危险化学品管理步入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3)道路交通运输专项整治:要严格按照公安部的通知要求,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严格管理,加大对各类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和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良好的交通安全秩序。
  (4)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安全专项整治:要依照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对公众聚集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的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治理。
  (5)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要认真贯彻国家六部委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整顿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7·4”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做好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
  (6)民用爆炸物品整治: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对民爆物品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从生产、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入手,对全市涉爆单位及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整治。
  (三)总结评比阶段(12月下旬)
  全市“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结束后,要进行认真的总结评比。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和各国省营大中型厂矿企事业单位务于元月十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市安委办公室。市有关部门要把本系统各单位开展这次竞赛活动的情况列入目标管理内容,并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的重要条件来考核。对在竞赛活动中行动积极、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分别由市、县(市、区)、系统、企业给予奖励。对强化安全管理,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贡献突出的优秀集体和个人,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给予记功。对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厂矿企事业单位,要把这次“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作为忠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率先发展的重要举措和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变工作作风,促进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级行政第一把手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积极组织实施,全面完成各项竞赛活动内容,为全市安全生产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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