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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居民出行调查的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5-16 生效日期: 2005-05-16
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穗府[2005]17号
随着我市城区范围的扩大、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交通出行特征和空间分布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结合举办2010年亚运会,为把我市建设成区域性交通枢纽,成为带动全省、辐射华南、影响东南亚的现代化大都市,市政府决定,从今年6月6日至26日在市辖10区范围内开展全市居民出行调查。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本次调查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成立居民出行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
  二、调查对象包括6岁以上的户籍人口、长住非户籍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等四类;调查地点在家庭、学校、工厂、旅店、工地、机场、车站等;调查内容为调查对象在特定调查日内出行的详细情况,包括出行起讫点、出行目的、出行时间、出行方式等。调查对象要积极配合本次调查工作。
  三、调查的成果将作为今后城市交通规划、决策、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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