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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环卫体制改革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1-20 生效日期: 2000-11-20
发布部门: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常政发[2000]192号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我市环卫管理和运行水平,推进环卫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创建优美、整洁的现代化城市,现就我市环卫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环卫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
  我市环卫体制改革应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城市发展的要求,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从我市实际出发,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开放环卫作业市场,建立起科学合理、高效长效的环卫管理体制,建立起市场化、企业化、专业化、产业化的环卫运作机制,使我市环卫事业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之路。具体目标任务是:(1)将环卫管理层与作业层分离,解决目前存在的政企不分、关系不顺、职责不明的状况;(2)有计划、有步骤地将环卫作业推向市场,对具备条件的环卫基础设施实行市场化运作;(3)进行环卫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新的人事运行机制;(4)建立多元化的环卫投入机制,实行“核定基数,定额包干,政府扶持、服务收费”的环卫经费投入、使用办法。争取用 1年左右的时间,理顺环卫体制,形成竞争机制,开放作业市场,使我市环卫事业基本形成政府扶持与市场机制、社会参与相结合的运行新格局。

  二、环卫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我市环卫体制改革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理顺环卫管理体制,实行“政企分开,管干分离;两级管理,以区为主”。
  1、明确职责,建立“两级管理,以区为主”的管理机制。市建委环卫处对全市环卫行业实施管理,其职能主要是制订环卫发展规划,研究环卫政策规章,核定各区环卫作业任务并进行检查、考核,管理、监督环卫作业招投标市场,负责环卫作业队伍的资质审查,负责大型环卫设施建设、全市垃圾、粪便的终端处理以及全市环卫年报统计工作等。各区环卫处隶属各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行使辖区范围内的环卫日常管理职能,如制订本区环卫发展计划,负责区环卫作业的招标、发包,管理区内环卫设施及环卫固定资产,负责区内一般环卫设施建设,指导、协调、考核区内各项环卫作业。
  2、管干分离,组建区环卫服务中心。将现行所有环卫作业从各区环卫处剥离出来,组建作为环卫作业实体的区环卫服务中心。新组建的区环卫服务中心仍属事业性质,进行企业化运作。区环卫服务中心除了参加承包公益性保洁、清运任务外,还应面向社会、走向市场,积极发展并拓宽与环卫相关的产业和服务领域,扩大环卫服务的市场份额,提高经济效益。为确保政企分开,区环卫处长不得兼任区环卫服务中心的负责人。
  3、建立精干高效的环卫管理队伍。区环卫处要根据新的职能要求,大力精简科室人员,重新定岗、定职、定编,实行全员聘用制。区环卫处的领导职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公开招聘,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对一般管理人员按照“先系统内,后系统外”的程序,实行双向选择。要将具有较高文化层次的专业化、年轻化人才充实进环卫管理队伍。
  4、归并特种垃圾管理。各区特种垃圾管理作为城市环卫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再独立建制,其人员、设施全部并入各区环卫管理、作业系统。
  (二)开放环卫作业市场,实行“培育主体,鼓励竞争;面向社会,竞标作业”。
  1、按照“公益性作业公平竟标,非公益性作业有偿服务”的原则,把环卫作业和设施建设、运作有序推向市场。(1)公益性环卫作业要分阶段、有步骤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今年市区主次于道保洁要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逐步进入市场,条件成熟后全部实行市场化运作。与此同时,各区环卫服务中心可以跨地区参与竞争,承包作业。今后新建道路的保洁实行“新路新办法”,一律向社会公开招标。(2)由政府投资兴建的环卫基础设施,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市场化运作。各区要逐步将所属收费公厕经营权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承包管理。其他环卫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经营,要在实行多种形式经济责任制的基础上逐步推向市场。(3)非公益性作业按照自愿的原则和规定收费标准,实行有偿服务。
  2、加速培育环卫竞争主体。环卫部门要自觉打破行业垄断,营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鼓励各种经济成份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广大下岗职工和环卫内部职工积极参与环卫作业与经营,从而形成多元化的环卫市场主体。同时,要制定有关竞争规则,做到鼓励竞争、有序竞争。
  (三)改革环卫内部人事制度,实行“按量付酬,工效挂钩;优胜劣汰,竞争上岗”。
  1、变“接人付酬”为“按量按质付酬”。各区环卫服务中心承包的环卫作业,全部实行“定量、定质、定酬”,一律按实际作业量和作业标准付酬,不再接“人头”付酬。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环卫劳动定额及物耗标准,对道路清扫保洁按面积核定作业报酬;对垃圾、粪便清运,按清运量及运输里程核定报酬;对车辆及其他环卫设施、装备的维修保养接工作量核定报酬,实行定额包干,节约归己。其他环卫作业也均要打破“大锅饭”,实行工效挂钩,奖勤罚懒,建立起收入分配向一线岗位、一流业绩倾斜的激励机制。
  2、改革用工制度,新组建的各区环卫服务中心从原环卫处剥离出来后,要破除“铁饭碗”,建立企业化运作机制,所有人员根据作业需要,进行优化组合,竞争上岗。各区原环卫处职工进入环卫服务中心后,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即原属事业性质的正式职工,其事业身份不变,原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予以保留,在岗时按劳取酬,退休时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原属区环卫处的合同制职工,依法转为区环卫服务中心合同制职工;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之内的职工,可安排单位内部提前退养。“新人”即新进入人员作为企业性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均按企业有关规定,纳入劳动部门管理。
  (四)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实行“核定基数,定额包干;政府扶持,服务收费”。
  1、规范财政支出,实行经费包干。城市环卫事业是社会公益性与经营服务性兼有的产业,要克服目前环卫经费依靠财政拨款。吃“大锅饭”的弊端,形成财政投入,垃圾处理收费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从2001年起,每年由市财政局、建委根据我市环卫作业量和定额标准,核定各区环卫作业费用,按一定比例切块下达给各区财政,实行经费包干,同时预留3-5%费用,用于市对各区环卫作业质量的考核、奖励。
  2、理顺有偿服务价格体系,实行“谁排污,谁缴费,谁受益,谁付钱”,建立有偿代办、有偿服务和有偿使用等制度。按照省统一部署,开征“城镇垃圾处理费”,针对不同的垃圾(如居民生活垃圾、经营单位垃圾、特种垃圾),实行不同的处置收费标准。对建筑渣土的运输实行准运证制度,禁止乱堆乱填和撒、泼、滴、漏;对医疗废弃物原则上实行有偿集中焚烧,有条件自行无害化焚烧处理的须经市环保、建设、卫生部门验收合格,以防止疫病传染和环境污染。有关收费标准和制度,由市物价局、财政局、建委、卫生局研究制订。
  3、鼓励民间资金兴办环卫产业、打破行业界限,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组建环卫企业,大力吸引内资和外资参与大型环卫设施建设,提倡社会各界以捐赠、资助等形式支持环卫事业的发展,真正建立起政府、民间、外资等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配套
  (一)成立市环卫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建委、体改委、财政局、物价局、税务局、人事局、劳动局、编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区分管区长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市建委要按照本意见抓紧组织实施。各区也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这项改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好有关各方的关系,调动环卫职工投身改革的积极性,确保环卫改革顺利实施。
  (二)制定政策规章,严格监督管理。有关部门要研究制订有关扶持环卫改革的政策措施,如建立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和规范环卫有偿服务范围、调整收费价格,制订环卫作业实体的税费优惠政策等。要制订环卫作业质量标准,制订市场准入、招标授标、公开拍卖等规章制度,制定环卫设施建设、管理和特种垃圾管理规定,制订环卫考核、检查制度等等,从而使环卫改革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市、区城建监察队伍要加强对环境卫生的监察,严格执法。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为积极稳妥地推进环卫改革,市各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环卫改革的舆论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环卫改革的良好氛围。全市环卫单位要通过组织学习、交流、培训,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统一认识,使环卫职工充分认识到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从而积极自觉地投身到环卫改革中去。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0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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