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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2-01 生效日期: 2005-02-01
发布部门: 广东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粤建科字[2005]9号

各市、县建设局(建委)、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省人民政府令第95号发布了《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省政府《规定》),并于2005年2月1日起施行。体现了省政府对我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的高度重视。现就贯彻实施省政府《规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要以贯彻实施省政府《规定》为契机,进一步重视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和应用工作。把它作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和谐广东、绿色广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省政府《规定》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执法监督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我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力争2005年底我省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特别是国家墙体材料革新与节能办公室《关于公布“在住宅建设中逐步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大中城市名单的通知》(墙办发[2000]06号)规定我省在限定的时间内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34个城市中,至今仍未达标的要对此项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在近期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尽快实现国家提出的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目标。

  二、各市、县建设部门要积极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使用、发展和管理新型墙体材料的情况和上级的有关要求。要按照省政府《规定》的要求,尽快建立健全市、县一级墙体材料革新管理机构,根据当地工程建设规模,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认真履行省政府《规定》中要求的各项职责,包括向社会宣传和负责贯彻实施省政府《规定》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的法规和政策,负责编制当地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研制、生产、认定和推广应用工作,按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组织开展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工作的信息交流,研究解决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等工作。

  三、各市、县建设部门和墙体材料革新管理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向社会广泛宣传省政府《规定》。一是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省政府《规定》,全面理解和熟悉省政府《规定》的主要内容和有关规定,为全面贯彻实施省政府《规定》,依法行政,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打下坚实基础。二是要组织当地工程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有关人员学习省政府《规定》,要求他们在建筑工程的建设中,要严格按照省政府《规定》从事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共同努力推进我省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和应用工作。三是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及其它有效的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省政府《规定》,让社会各界和各有关部门都能认识发展和应用新型墙体材料,限制和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重要意义。在建筑工程建设中能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规定》,自觉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为加快我省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应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各市、县建设部门和墙体材料革新管理机构要按照省政府《规定》的要求,对建制镇以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进行监督管理。一是要求各级施工图审查机构要按照省政府《规定》的要求,在实施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中,对不按设计规范标明新型墙体材料的不予通过审查。二是要求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应按省政府《规定》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纳后才给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三是要求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单位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情况进行监督,未按省政府《规定》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或质量不合格的墙体材料,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意其在建设工程中使用。四是要求建设工程质监机构严格监督工程建设中按省政府《规定》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同时,要尽快研究建立有效的执法监督制度,对在工程建设中违反省政府《规定》的,按规定责令其改正并给予处罚。

  五、各市、县墙体革新管理机构在建筑工程墙体砌筑完工未抹灰沙浆前,要派出人员到现场核实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对按规定使用了新型墙体材料的退回专项基金。省建设厅近期将抓紧与省财政厅制定我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六、各市、县建设部门要主动会同当地发展改革、国土、工商、税务等部门,加强对现有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按照省政府《规定》不得给这些企业增加新的粘土采掘用地,不得异地搬迁生产实心粘土砖。同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新建、扩建、改建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或者生产线。同时根据当地建设工程的需要,鼓励有关企业按照国家和省的标准组织生产新型墙体材料。

  七、各地级以上市在6月底前将贯彻实施省政府《规定》情况书面报告省建设厅,省建设厅将于今年第三季度对各市贯彻实施省政府《规定》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

广东省建设厅
二○○五年二月一日
附:关于公布“在住宅建设中逐步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大中城市名单的通知
墙办发[2000]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墙改办公室: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72号文)和《在住宅建设中淘汰落后产品的通知》(建住房[1999]295号文)精神,加快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实现三年内在各直辖市、沿海地区大中城市和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不足0.8亩省份的大中城市中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目标,现将经调查核实的160个城市名单予以公布。请各地墙改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紧做好实心粘土砖的限时淘汰工作,积极发展和推广替代实心粘土砖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并据此尽快制定相关城市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分年度目标。原则上直辖市定于2000年12月31日前,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定于2001年6月30日前,地级城市定于2002年6月30日前,其它县级城市定于2003年6月30日前为实现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目标的最迟日期。
国家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办公室
二○○○年六月十四日
附:限时淘汰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大中城市名单(共计160 个)
  一、直辖市(4个)
  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
  二、沿海省份的大中城市(140个)
  1、河北省(11个)
  石家庄市、唐山市、邯郸市、张家口市、保定市、秦皇岛市、邢台市、沧州市、承德市、廊坊市、衡水市
  2、辽宁省(17个)
  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阜新市、锦州市、丹东市、辽阳市、营口市、盘锦市、葫芦岛市、铁岭市、朝阳市、瓦房店市、海城市、北票市
  3、江苏省(25个)
  南京市、徐州市、无锡市、苏州市、常州市、镇江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杨州市、盐城市、淮阴市、泰州市、通州市、海门市、江阴市、阳溧市、常熟市、如皋市、宜兴市、东台市、泰兴市、兴化市、丹阳市、启东市、江都市
  4、浙江省(10 个)
  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嘉兴市、台州市、绍兴市、金华市、舟山市、萧山市
  5、福建省(7个)
  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龙岩市、漳州市、南平市、三明市
  6、山东省(28个)
  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烟台市、枣庄市、潍坊市、临沂市、泰安市、东营市、济宁市、莱芜市、日照市、威海市、德州市、聊城市、膝州市、新泰市、肥城市、邹城市、菏泽市、滨州市、龙口市、寿光市、高密市、莱州市、章丘市、荣城市、平度市
  7、广东省(34个)
  广州市、深圳市、汕头市、湛江市、韶关市、佛山市、潮阳市、中山市、南海市、东莞市、珠海市、台山市、番禺市、顺德市、罗定市、江门市、普宁市、茂名市、肇庆市、阳江市、惠州市、新会市、陆丰市、潮州市、廉江市、雷州市、梅州市、兴宁市、阳春市、揭阳市、英德市、高州市、增城市、花都市
  8、广西自治区(6个)
  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贵港市、北海市
  9、海南省(2个)
  海口市、儋州市
  三、人均耕地<0.8亩的省的大中城市(16个)
  1、湖南省(12个)
  长沙市、衡阳市、珠州市、湘潭市、岳阳市、常德市、邵阳市、益阳市、永州市、郴州市、怀化市、娄底市
  2、贵州省(4个)
  贵阳市、六盘水市、遵义市、安顺市关于将10个省会城市列入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名单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1]550号安徽四川陕西山西河南湖北江西宁夏新疆云南省经贸委、建委(墙材革新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72号)精神,加快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淘汰实心粘土砖的力度,实现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的“十五”目标,促进墙体材料行业结构调整,节约土地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原来确定的160个大中城市的基础上,增加10个省会城市,列入2003年6月30日前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名单中。
  这10个省会城市是:合肥、成都、西安、太原、郑州、武汉、南昌、银川、乌鲁木齐、昆明。请你们结合本地区墙体材料革新“十五”规划,制定淘汰实心粘土砖的具体措施和年度目标,根据本地的资源和建筑结构、建筑节能的要求,积极发展和推广替代实心粘土砖的新型墙体材料主导产品,确保淘汰实心粘土砖目标的实现。并通过省会城市的示范作用,带动本地区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和淘汰实心粘土砖工作。
  其他省会城市,最迟在2005年底前实现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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