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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三户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2-01 生效日期: 2000-02-01
发布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闽地税政二[2000]10号
近接省科委闽科新(1999)58号文。经研究,从1999年1月1日起,对已撤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3户企业(具体名单附后,1999年第二批)相应取消所有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 附件:1999年撤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企业(第二批)
序号     企业名称        认定证书
1  福建省实达计算机设备公司    FJ-00042
2  三明市真菌研究所        FJ-00088
3  龙海市闽南开关电器有限公司   FJ-0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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