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桂价费字[2000]388号
广西南溪山医院:
你院《关于床位费调整的申请》悉。为改善病人的住院环境,你院筹资对普通病房和干部病房、妇产科温馨病房、ICU重症监护病房等重新进行了全面装修,病房内配备了较先进的设备及配套设施。根据各项设备设施折旧费用较高等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对你院上述病房的床位费收费标准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附表中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可适当下浮。
如病房内设置空调设备的,使用时可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字[1996]063号)附件二的规定加收费用。 附:广西南溪山医院部分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表
(平方米) (元/床.天) 病房内主要设施及设备
(缓冲间.配防盗网.洗水池).卫生间(冷热水供应).配备普通病房基本设备及陪人设备.
(缓冲间.配防盗网.洗手池).卫生间(冷热水供应).配备普通病房基本设备及陪人设备.
急救设施.呼吸机.吸引器.胸外起搏器.扩理记录台.立式紫外线消毒器.卫生间(配洗手盆.冷热水供应).阳台.
心吸引.自动传呼仪.三折活动手术床.24小时负离子消毒器.呼吸机.胸外除颤按摩机.24小时重症监护仪.急救车及必备急救用品.动态血压器.陪护设施.床上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