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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关于福宁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1-06 生效日期: 2000-01-06
发布部门: 福建省物价委员会
发布文号: 闽价[2000]商字5号
宁德地区行政公署:
  省政府办公厅转来的你区《关于要求确定福宁高速公路(含福安连接线)建成通车收费标准的请示》(宁署(1999)综202号)悉。经研究,拟同意福宁高速公路小型车收费标准按0.60元/车公里计征(其它车辆类推)。待正式建成通车后,再按规定程序正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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