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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深圳市垃圾转运站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0-09 生效日期: 2004-10-09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为彻底改变我市目前垃圾转运站数量不足、设施落后的局面,加快我市垃圾转运站改造和建设进程,市政府于2004年10月9日(深府办(2004)187号)决定,成立市垃圾转运站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吕锐锋
  副组长:吴子俊(市城管局)、黄汉宏(市发改局)、赵鹏林(市规划局)、刘永根(市国土房产局)
  成 员:李廷忠(市财政局)、黄争鸣(市环保局)、杨耕(市水务局)、黄德明(市公安局)、王文君(市监察局)、丁子丕(市审计专业局)、刘丽(市政府采购中心)、张仁利(福田区人民政府)、戴飞欧(罗湖区人民政府)、肖更平(盐田区人民政府)、谢建民(南山区人民政府)、何学文(宝安区人民政府)、郭雨蓉(龙岗区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审议垃圾转运站建设(含改造)规划,协调落实垃圾转运站建设(含改造)用地和投资计划,督促各区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等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由刘初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吴学龙、罗向东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四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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