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绵价费[2003]2号
梓潼县物价局:
你局梓价费(2002]24号“关于调整七曲山大庙门票价格的请示”收悉。
你县七曲山大庙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文昌文化发祥地。大庙为元、明、清三代古建筑群,它有着较高的文物价值和观赏艺术价格。几年来经过不断投资维修和建设,目前已被国家定为AA级旅游景区,为保护好这份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根据省物价局川价字费(1999)304号《四川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本着有利于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的原则,我局于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就梓潼七曲山大庙门票价格调整一事召开了听证会,与会代表一致同意调整。现将七曲山大庙门票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七曲山大庙门票价格由10元/人、次调整为20元/人次。
二、正确处理好当地村民、香客进山的一些合理要求,为方便当地群众可设置月(季、年)度门票。月票应低于日票总和的70%,季票应低于月票总和的60%,年票应低于季票总和的50%。对现役军人、离休老干部凭有效证件减半收费入园,退休老干部、残疾人、学生、游览团队票价可适当下浮,其下浮幅度由企业自定,但不得上浮。
三、门票价格调整后,你局要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和明码标价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在售票处应悬挂由市物价局统一监制的有投诉电话号码的明码标价牌,并办理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做到凭证、亮证收费,如有乱收费、乱涨价行为,物价部门将按有关法规从严查处。以上收费标准从二00三年元月十日起执行。原绵价经费(2000)127号文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