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湖南华润电力鲤鱼江有限公司向广东送电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0-20 生效日期: 2003-10-20
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改价格[2003]1517号
广东省物价局: 
  报来《关于湖南华润电力鲤鱼江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请示》(粤价[2003]251号)收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暂定湖南华润电力鲤鱼江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含税上网电价为398.4元/千千瓦时(含专用输电费用),自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电价改革实施后,该电厂应执行国家规定的竞价上网等有关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三年十月二十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6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