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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7-19 生效日期: 2005-07-19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陕政办发[2005]57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5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七月十九日

2005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自2003年开始,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司法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等国务院六部门组织开展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统一部署,我省进行了深入的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解决了一批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和取缔关闭了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及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重污染企业,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进行了认真清理,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应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全省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部分地区污染反弹依然突出,企业违法排污影响群众健康安全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34号)精神和国家环保总局等六部门印发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全面完成“十五”环保规划。以保障群众健康为主题,切实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重点问题,实行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发挥公众监督和企业自律,加大执法力度,遏制污染反弹势头。?

  二、工作目标和整治重点
  (一)工作目标:?
  重点监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率须达到90%以上,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基层政府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基本得到纠正,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二)整治重点:?
  1.加强源头控制,加大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力度。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建设项目,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建设项目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使制度得以落实。?
  2.加强对渭河流域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要进一步加大对造纸、果汁、酿造、印染、化工、化肥、淀粉等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重点对西安市造纸企业环境污染进行专项整治;加大对沣河、皂河、太平河、新河等渭河重点支流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排污企业守法意识淡漠,环保治理设施停运和暗排、偷排污染物的现象。?
  3.加强汉、丹江流域的环境监管。针对汉中、安康、商洛三市的黄姜皂素、矿产开发(重点是金矿和铅锌矿)企业生产规模小、技术水平低、超标污染重的现状,要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完善环保设施,保证国家南水北调中线水质安全。?
  4.加强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过程中的环境监管工作。要重点抓好以榆林市为重点的电石、铁合金和焦化行业专项整治;严厉查处石油开发企业在勘探、开采、储存和运输过程中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
  5.加大对水泥污染企业的执法监督力度。重点对铜川川口地区和210国道沿线的水泥企业加大监管力度,按照“上大关小、治旋关立、调整结构、根治污染”的方针,全面完成今年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6.加大对矿山生产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对宁强、华县、太白、旬阳、潼关等部分区域性矿山开发企业要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内违法开采矿产资源。?

  三、具体要求
  (一)着力解决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各级环保部门要对群众通过电话、来信来访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对群众反复投诉长期未能解决的环境污染、违法排污整治问题要提交当地政府挂牌督办。要制定具体解决方案,明确时限,落实责任,逐一解决,并将解决方案、时限以及工作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决纠正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各市、县、区政府,应对现有的针对招商引资、建立各类开发区等印发的有关文件及导向性政策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凡是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不相符的须立即纠正。?
  (三)加大城市噪声污染治理力度。各市要把城市噪声污染综合整治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点工作,组织环保、公安、城管、文化、工商等部门,对各类生产、建设、生活、娱乐及交通噪声进行全面监控,加大控制噪声污染的环境现场执法力度。?
  (四)集中整治城市大气污染。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扬尘、异味、餐饮业油烟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火电、水泥、冶炼、化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行业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
  (五)对饮用水源地保护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各级政府要彻底清查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情况和水质情况,查清影响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的主要原因,重点排查向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放废水的各类污染源和建设项目。要建立健全和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事故预案,制定具体的应急措施,确保饮用水质安全。?
  (六)对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来查处的环境违法企业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并加快城市污水排污费的征收进程。要防止“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和列入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产品目录的企业污染连片反弹问题。对废弃危险化学品未做无害化处置的企业,一律责令立即整改或停产停业整顿。?
  (七)开展对纺织、印染行业的专项检查。各有关市政府和部门要及时公布纺织、印染行业环境违法企业名单,依法进行监管和查处。?
  (八)对钢铁、水泥、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炼焦、皂素等七个重污染行业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全面清理,逐一检查并落实整改措施。?
  (九)认真查处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行为和环境违法案件,切实保护好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
  (十)加强社会宣传和监督。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通过举办展览等活动,加大对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进全民环保意识的增强;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健全投诉举报档案,提高群众广泛参与环保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一)加强信息动态管理和报送工作。各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并定期编发工作简报。重要情况、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及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报送。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市工作进展情况以简报形式定期进行通报,并作为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

  四、主要措施
  (一)组织领导。省上成立陕西省2005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洪峰副省长担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李明远、省环保局局长何发理、省监察厅副厅长岳崇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省级有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督查等日常工作,定期编发专报信息。各市政府也要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根据省上统一部署,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所属县区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各市要坚持联席会议例会制度,在环保专项行动各个阶段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请建设、公安、土地、卫生等相关部门参加。?
  (二)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各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落实环境违法案件的移交、移送制度。各级环保部门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的过程中,凡发现生产、销售、进口、使用属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规定的,应及时移交经济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并报请同级政府按照管理权限责令停业、关闭;对有关违法企业要依照《安全生产法》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之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各级发展改革、经贸、工商、监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定专人负责,并加强督促检查。要建立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建立考核制度。按照国务院六部门要求,将从组织领导、案件督办、污染反弹控制、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等四个方面对各省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公布结果。我省亦将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并由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印发。?
  (四)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各地要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查处事项,挂牌督办,落实责任,跟踪督查,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各市要挂牌督办10件以上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同时将挂牌督办事项和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政府、部门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依据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对环境违法违纪行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动员阶段(7月30日前)?
  各市要按照6月10日召开的全国、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市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并将工作情况于7月底以前报送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摸底阶段(8月1日一8月15日)?
  各市要对辖区内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2003年以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在此基础上确定挂牌督办环境污染问题名单并将情况及时报送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整治阶段(8月15日一10月31日)?
  各市要对检查出的重点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公开曝光并严肃查处挂牌督办环境污染问题。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力量,不定期地组织督查组到各地进行督查或暗查。?
  (四)总结考核阶段(11月1日一11月15日)?
  各市要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与不足,提出长效管理措施,并于11月15日前将《2005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环保专项行动三年工作总结》报送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并报省政府,同时将各市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附:陕西省2005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洪 峰 副省长?
副组长:李明远 省政府副秘书长?
    何发理 省环保局局长?
    岳 崇 省监察厅副厅长
成 员:贺久长 省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发改委能源处处长
    师宏昌 省司法厅副厅长?
    亢文选 省环保局巡视员?
    赵 宏 省工商局副局长?
    王昊文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亢文选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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