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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统计局、陕西省乡镇企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5-31 生效日期: 2005-05-31
发布部门: 陕西省乡镇企业局陕西省统计局
发布文号: 陕统发[2005]33号
各市(区)、县(市、区)统计局、乡镇企业局:

  统计是实行科学决策和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是准确把握和认识经济形势的重要途径,又是科学指导经济发展的基础依据。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结构日趋复杂,统计工作难度大大增加,加之受局部利益驱动等因素的影响,在统计上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等现象屡有发生,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受到严重影响。为了适应我省乡镇企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更好地发挥乡镇企业统计功能,加快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步伐,推进乡镇企业快速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强乡镇企业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和时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乡镇企业统计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坚实的统计基础,就难以正确地估量形势,难以科学地指导经济和社会发展活动。乡镇企业是农村经济全方位发展的源动力,是非公有制经济诞生、成长的沃土,也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广阔天地。以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为主的经济等已成为各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进一步加强乡镇企业统计工作是省委、省政府进行宏观管理和决策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乡镇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各级统计部门和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要从农村经济和整个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认识乡镇企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把乡镇企业统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按照《统计法》的规定如实反映客观情况,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乡镇企业统计工作。

  二、坚持实事求是,确保统计数据的质量和时效。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各级统计部门和乡镇企业主管部门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防止和反对在乡镇企业统计中弄虚作假的行为,提高统计的抗干扰能力,确保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各级统计部门必须认真负责地搞好对乡镇企业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要配合统计部门,做好数据调查和分析、评估工作,取得真实的数据,共同维护乡镇企业统计数据的严肃性;要加大宣传、执行《统计法》力度,定期开展针对乡镇企业统计工作的统计执法专项检查,确保乡镇企业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充实力量,加强培训,提高乡镇企业统计工作水平。统计工作专业性很强,统计工作者需要精通统计科学、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熟悉经济管理,要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严谨求实、忠诚统计、不出假数。我省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的统计力量相对薄弱,统计人员缺少统计工作经验或缺乏系统的统计理论知识。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要明确乡镇企业统计岗位职责,落实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统计力量,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同时,要加强对统计人员统计理论的培训,提高运用统计信息和统计技术研究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乡镇企业统计工作整体水平。统计部门要积极帮助乡镇企业主管部门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制定针对乡镇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计划、规划,积极组织培训,力争用1-3年时间,完成对乡镇企业统计人员的系统培训。

  四、突出重点,建立制度,理顺乡镇企业统计数据管理应用渠道。乡镇企业统计工作量大面广,各级统计部门要切实履行对行业统计的领导和管理责任,抓住重点环节,突出重要指标,用统计制度规范行业统计工作。根据为领导决策和社会服务的需要,省上确定乡镇企业个数、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增加值、实现利润、实交税金、劳动者报酬(工资总额)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个数、出口产品交货值等9项统计指标为各级宏观管理和决策服务的重点指标。与此对应的乡镇企业分行业统计指标,是评估、分析乡镇企业重点指标的基本依据,也是完善乡镇企业统计数据对外应用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根据目前乡镇企业统计工作实际,省统计局和省乡镇企业局决定,在保持现行乡镇企业统计工作渠道、任务不变的同时,以上述重点指标和配套的评估、分析指标为框架,建立乡镇企业统计数据管理、应用统计制度,由乡镇企业主管部门按季度将统计结果报送同级统计部门,经同级统计部门评估核定后报送上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
  对于乡镇企业营业收入、增加值及其增长速度3项指标,省级实行下管一级。各市(区)未经省级审核评估,不得对外发布和使用。

  五、深入调查研究,努力提高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应用水平。在确保乡镇企业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的基础上,各级统计部门和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要结合乡镇企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开展深层次的分析,努力提供主题突出、分析深刻、前瞻性强、措施得力的分析研究成果。要积极利用统计信息媒体,加强对乡镇企业统计结果的反映。为推进乡镇企业(包括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服务。
陕西省统计局、陕西省乡镇企业局
二OO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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