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上海科英生物医药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取得技术开发、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7-24 生效日期: 2001-07-24
发布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浦东新区税务局:
  你局《关于上海科英生物医药开发有限公司等两户企业技术开发(转让)取得收入免征营业税的请示》(沪税浦政[2001]47号)收悉。经审核,具体技术项目如下:   一、上海科英生物医药开发有限公司福建金山药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开发“坎地沙坦酯的开发”项目(项目金额200万元人民币,合同编号01311515000040,有效期2000年7月至2003年12月31日);
  二、上海国际化建工程咨询公司河南省骏马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尿素装置16m3/h工艺冷凝液深度水解解吸装置工程”项目(项目金额13.5万元人民币,合同编号01311515000656,有效期2001年4月9日至2003年4月9日)。
  上述技术项目已经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力、公室审核认定,根据沪财办[1999]93号文件的规定,同意对上海科英生物医药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取得技术开发、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9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