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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8-03 生效日期: 2003-08-03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渝办发[2003]135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情况,为推进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市政府决定调整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黄奇帆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吴家农 市政府副市长 
  谢小军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侯行知 市政府副秘书长 
  史锦杰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侯小川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市再就业办主任 
  喻 寒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卓大华 市卫生局副局长 
  夏永鹏 市药监局副局长 
  刘文耀 市政府研究室(市体改办)副主任 
  陈元春 市财政局副局长 
  何志明 市地税局副局长 
  吴 刚 市计委副主任 
  汤宗伟 市经委副主任 
  刘有恒 市委企业工委副书记 
  周 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代昭 市物价局纪检组长 
  吴秋鸿 市民政局副局长 
  向松柏 市编办副主任 
  王金林 市人事局副局长 
  但小龙 市建委副主任 
  雷太惠 市商委副主任 
  郭 翔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建新 市总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史锦杰兼任,副主任由刘文耀兼任。 
 
 
二○○三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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