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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水仙”、“ST网点”、“ST红光”等三个股票暂停上市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5-11 生效日期: 2000-05-11
发布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根据《公司》第 一百五十七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0年修订本)》第十章的有关规定,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商业网点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因最近三年连续亏损,本所决定三公司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和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特种股票自2000 年5月12日起暂停上市。 三公司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仍应履行上市公司的一切义务。股票暂停上市相关事项,按本所《股票暂停上市相关事项的处理规则》办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0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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