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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深圳鹏之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设计资质转正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2-10 生效日期: 2002-12-10
发布部门: 广东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粤建设函[2002]522号

广州市建委、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各地级市、顺德市建设局: 
  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深圳鹏之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14家设计资质暂定期满的企业资质转正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结果上网公示并复核相关单位的申诉材料后,现批准下列单位建筑工程丙级设计资质转正: 
  1.广东省农垦建筑设计室 
  2.深圳鹏之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3.深圳市明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4.郁南县建筑设计室 
  5.大埔县建筑设计室 
  6.丰顺县建筑设计室 
  7.顺德市格致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8.顺德市建筑咨询设计研究所 
  9.顺德市顺晖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0.顺德市乐从五环建筑有限公司 
  11.顺德市杏坛镇名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2.顺德市高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3.顺德市天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4.顺德市强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二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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