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粤建设函[2002]522号
广州市建委、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各地级市、顺德市建设局:
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深圳鹏之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14家设计资质暂定期满的企业资质转正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结果上网公示并复核相关单位的申诉材料后,现批准下列单位建筑工程丙级设计资质转正:
1.广东省农垦建筑设计室
2.深圳鹏之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3.深圳市明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4.郁南县建筑设计室
5.大埔县建筑设计室
6.丰顺县建筑设计室
7.顺德市格致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8.顺德市建筑咨询设计研究所
9.顺德市顺晖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0.顺德市乐从五环建筑有限公司
11.顺德市杏坛镇名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2.顺德市高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3.顺德市天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4.顺德市强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