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闽建审批[2002]13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经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省建设厅审查,同意福建省平潭县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申请的主项及增项资质,同意厦门市环海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申请的增项资质。现将企业名单及其资质等级予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福建省平潭县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名单及其资质等级
二○○二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
福建省平潭县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名单
序号/企业名称/主项资质/增项资质
1/福建省平潭县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房建三级/土石方三级
2/泉州市照怡装饰发展有限公司/幕墙二级/金属门窗二级;电梯安装二级;装修三级
3/厦门伟达电梯有限公司/电梯安装二级/ /
4/厦门市环海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基二级;装修二级
5/福建省建筑机械化施工公司/ /爆破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