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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26 生效日期: 2003-06-26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甬政办发[2003]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3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2003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
  实施口岸大通关建设,是我市建设大港口,发展大产业,扩大对外开放,改善投资贸易环境的重要举措。今年是实施口岸大通关建设三年新突破的关键之年,必须认清新形势,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继续花大力气实施好第三轮口岸大通关建设。
  一、主要工作目标
  坚持“四个明显”(即口岸环境明显改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通关速度明显加快、综合费用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贯彻“突破中间,带动两翼”的整体推进方针,以建设一流口岸为目标,以提高效率、加快通关速度为根本出发点,依靠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宣传创新,力求在思想认识更深、工作机构更强、建设目标更准、通关效率更高上有新的突破,确保新一轮大通关建设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2003年宁波口岸大通关效率目标要达到或超过国内先进口岸的水平。海运进出口集装箱货物通关提、发货在24小时内完成,即:海运进出口货物,凡符合按照“提前报检、提前报关、实货放行”模式办理通关提货手续,客户有快速通关需求,单证准确完备、手续齐全,货物属非查验、非征税的,通关提发货可在24小时内完成;一般货物通关提发货时间平均不超过:进口96小时,出口48小时。空运进出口货物“沪甬直通车”通关提、发货10小时完成。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
  第三轮大通关建设的主要任务归纳为5个方面15项工作。
  (一)科技创新,推进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1.加强部门协作,加快推进口岸电子信息平台建设,年底实现试运行。(责任单位:市计委、市信息办、市口岸办、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宁波港务局)
  2.实施港口集装箱管理系统的技术改造,运用分类直装直卸等作业方式,提高港口装卸、移箱效率,年内确定改造方案。(责任单位:宁波港务局、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
  (二)制度创新,建立高效便捷的服务运行机制。
  3.抓紧做好海港“一站式”通关中心的筹备工作,力争今年投入运行。(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宁波保税区管委会、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
  4.积极探索监管模式的改革,加强查验单位及其内部工作程序和职能的有效整合,加快通关速度。(责任单位: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
  5.选定若干家信誉特别好、进出口运量大的重点企业,开展监管模式创新试点,实施更为便利快捷的通关措施。选择一批信誉好的外贸进出口企业,实施多部门信用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市打私办)
  (三)服务创新,不断深化和提高大通关服务水平。
  6.建立大通关量化指标体系。明确量化指标的项目内容,组建统计协作组织,建立定期定向的报告报送制度。(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宁波港务局、市外经贸局)
  7.设立口岸“110'。组建口岸应急处理中心,建立协调处理工作网络。(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宁波港务局、市外经贸局、市交通局、市物价局)
  8.在海关、检验检疫报关报检大厅,建立和健全咨询服务窗口,落实首问责任制,为企业提供准确、权威的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
  (四)管理创新,着力提高生产作业、代理服务环节等方面工作效率。
  9.推进国际货运代理业和船舶代理业市场的有序开放,加强船代、货代等中介服务企业的规范化管理,积极倡导诚信服务,开展公平有序竞争,建立评优考核机制。(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市交通局)
  10.继续开展对国际货运代理、船舶代理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支持推行申报资格认证制度,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市交通局)
  11.落实集装箱场站24小时服务(8小时预约)的承诺制度,切实履行对拆拼箱货快进快出工作要求,规范修、验箱工作程序和责任认定。(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外经贸局、宁波港务局)
  12.巩固口岸收费清理成果,继续加强对行政事业收费和重要的经营服务收费的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13.发挥沪、杭、甬海空港直通关、直通车的功能和作用,研究解决国际集装箱中转、内陆“无水港”直通式等新情况、新问题,拓展直通点,发展直通车,支持促进集装箱运输和航空货运的发展。(责任单位: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宁波港务局、民航宁波站、市口岸办)
  (五)宣传创新,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大通关建设的良好氛围。
  14.在新闻媒体开辟“大通关大家谈”专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大通关的意见与建议;组织专家、学者、行业知名人士和著名咨询公司进行大通关学术交流和学术论坛,提升大通关工作理念;总结大通关工作经验,整理汇编大通关建设理论文章,更好地为指导大通关实践服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口岸办)
  15.建立宁波口岸大通关网站。依托网络功能和优势,建立起政府与企业、地方与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交流、反馈的渠道,利用口岸信息资源,为大通关建设服务。(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宁波港务局、市外经贸局、市交通局)

  三、工作时间安排
  (一)调研准备阶段(7月1日前)
  1.制订调研方案,开展第三轮大通关调研,提交调研报告。
  2.在调研报告基础上,制订第三轮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
  3.审议调研报告和实施方案。召开市口岸协调委员会全体会议。搞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实施阶段(7月1日-8月31日)
  各部门(单位)围绕目标和重点任务,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分解任务,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明确时间表。
  大通关办公室按照确定的任务,分别会同责任单位开展工作,逐项研究,重点协调,加强督促,务求抓紧抓实抓出成效。集中整改期间,按照工作进度和需要,办公室要统筹规划,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加强信息的交流和宣传报道工作。
  (三)总结检查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对照工作目标,全面总结第三轮大通关建设情况,肯定成绩,查找差距,分析原因,拟定对策。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下一年度进一步改善口岸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的意见和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从全局出发,高度重视第三轮大通关建设,把它作为推进宁波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大港口、发展大产业的重要抓手,主动参与,扎实工作,提高认识,开拓创新,务求实效,进一步树立宁波口岸的崭新形象。
  (二)各责任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制订周密细致的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真抓实干,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相关部门和单位之间要主动配合、相互支持。
  (三)大通关办公室要调整充实人员,集中一段时间办公。要抓好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对责任单位的督促、检查和考核,把各责任部门(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本部门(单位)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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