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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杭州市200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29 生效日期: 2003-04-29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杭政办函[2003]10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拟订的《杭州市200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及时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200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认真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建立群测群防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杭州市200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号)、《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编制要求》和《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4号)以及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二OO三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3)15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现状,编制本预案。
  一、2002年全市地质灾害基本概况
  2002年全市共发生各种类型地质灾害38起,造成1人死亡,4人轻伤,损毁民房36间,直接经济损失115万元。与2001年相比,2002年地质灾害发生次数、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均有大幅度减少。
  2002年发生的地质灾害主要有如下特点:
  (一)灾害类型相对集中。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三种,以滑坡为主。在发生的38起地质灾害中,滑坡24起,占63%;崩塌10起,占26%;泥石流4起,占11%。坡积物为残坡积土层和碎石,规模以小型为主。
  (二)灾害突发性强。由于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规模普遍较小,大多事发前无明显征兆,且发生过程相对短暂,因此个别灾害点猝不及防,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与气象条件和人为诱发因素关系密切,尤其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部分地区持续降雨和强降雨有关。据统计,2002年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在淳安、桐庐、临安、富阳四县(市)的县、乡公路沿线以及削坡建房、开挖山脚修建公路地段。
  (四)灾害发生的时间段比较明显。据统计,2002年95%以上的地质灾害发生在4月中旬至8月下旬的梅汛期和台汛期。

  二、2002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执行情况
  2002年,是我市要求统一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第一年。各地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县(市)都成立了由政府主管领导负责、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管理措施比较到位。各区、县(市)政府及有关责任部门认真贯彻执行2002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积极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各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汛期巡查,尤其是对防灾预案中指出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别采取加强监测、勘查治理、避让搬迁等防治措施,使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据统计,2002年全市共组成汛期防灾检查组64个,进行防灾检查515人次,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1304份;在重点防范区(点)设立警示牌400余处,落实监测防灾责任人1600余人;投入资金1004万元,开展地质灾害勘查、治理项目27个,其中,已治理完成10个,治理面积42.10公顷。市级预案中所列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没有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事故,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2002年防灾预案执行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预案中有的重大隐患点受治理经费等因素的制约,未及时进行勘查、治理,仍然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二是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尚未落实监测责任人;三是汛期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工作不到位;四是县、乡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不到位,存在着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

  三、2003年汛期全市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受我市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土壤类型和年降雨量分布极不均匀等多种自然因素和条件的迭加影响,以及近年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经济社会活动范围逐步扩大,工程建设量逐渐加大,各种自然和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仍将不可避免。根据有关部门对2003年汛期气象趋势分析预测,我市2003年地质灾害的发生类型,仍将以山区浅表层风化残坡积土层和碎石滑坡及各种原因的劈坡导致岩土体失衡而诱发的边坡崩塌为主,地表泾流急速汇水造成的泥石流也会有少量发生。预测地质灾害仍将集中发生在4月下旬至7月上旬、8月下旬至9月中旬这两个时间段。

  四、全市重点地区、重点地质灾害防范点预报及防灾减灾措施
  (一)重点防范地区。
  根据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野外工作成果,结合历年各区、县(市)上报资料中地质灾害发生的次数和强度,以及我市地质环境特点,经综合分析预测,我市易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为淳安县、建德市、临安市、桐庐县、富阳市、萧山区、余杭区、西湖区等,尤其是正在开采及已关闭的露天矿山、县乡公路沿线和削坡建房以及未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工程建设区域。各有关部门应加强矿山特别是闭坑矿山地质环境的管理。对利用关闭矿山废弃地、开采区附近土地和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的,以及单位或个人削坡建房的,在用地审批时必须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县乡公路沿线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要加强监测和防治,尽量减少和避免因人类活动和工程建设诱发的地质灾害,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重点防范点。
  1、富阳二中(滑坡)
  该滑坡体形成于1996年,位于富阳二中东面、来龙山西麓山坡。滑坡长207米、宽150米、厚10米,体积31万立方米,规模为中型,稳定性差。目前,滑坡体的蠕动有明显的加剧趋势,严重威胁山脚下富阳二中师生和公路上往来行人、车辆的安全,已引起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重视,并有可能被列为部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试点。目前,已对该滑坡体进行工程勘查和治理设计,采取了应急防范措施。富阳市政府应做好以下防治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动态监测,采取地下排水和填实裂缝等必要的应急措施,防止地表水渗入;二是严禁在滑坡体上进行翻土耕作、取土和建筑房屋等;三是汛期组织人员加强巡查,观察滑坡体移动情况,随时发布预警信息。
  2、淳安县临岐镇童家村米桶山(滑坡)
  该滑坡体位于淳安县临岐镇童家村米桶山山坡,体积约50000立方米。规模为中型,稳定性差。1969年以来,每年汛期米桶山都发生小规模的滑坡、坍塌,并堵塞、填满山脚溪沟,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目前,滑坡体仍处于蠕变阶段,在梅雨季节或遇强降雨,山体边坡存在大规模滑坡的隐患,严重威胁着童家村43户216名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且有可能导致滑坡体下方道路、通讯设施及350余亩农田被冲毁。淳安县政府应做好以下防治工作:一是在滑坡体四周设立安全警示牌,并向群众开展防灾知识宣传;二是对已发现的所有地裂缝用粘土回填、夯实,防止地表水渗入;三是设立监测点,指派专人对滑坡裂缝、前缘基岩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四是在发生小规模坍塌堵塞溪沟时,应加强防范,同时及时组织人员疏通,防止泥石流灾害的发生。
  3、淳安县环湖公路北线自岙川山头湾至云头(潜在崩塌)
  该灾害隐患位于环湖公路北线K35+000-K35+050一K40+000-K40+100路段(属新开通的山区公路),沿边坡分布。边坡因整治不规范,可独立分为8个滑坡体,可见坡高为15-40米,坡度为70°-90°,宽度为20-50米,潜崩面积达7200平方米,体积达14200立方米。滑坡体人工边坡陡峻,防护差,岩石破碎,节理、裂隙发育,风化强烈,临空面大,局部已出现崩塌,地质灾害隐患较多。淳安县政府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责成公路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已松动的土体和危岩要采取有效措施,并组织人员及时消除危险隐患,做好防范工作;二是设立警示牌,保证道路交通及行人安全。
  4、建德市安仁镇王家后山体(滑坡)
  该滑坡体曾于2001年6月25日上午9点左右突发部分滑坡,滑坡方量约2000立方米,前后历时30秒,冲毁民房6间,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滑坡体大部仍处于潜在不稳定状态,直接威胁滑坡体南侧王钊良和北侧包良标及下方王钊明3户共9间民房11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建德市政府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滑坡体外围灾害点附近设置醒目警示牌和警示标语。二是加强对全体村民的防灾知识宣传。针对突发事件,确定预警信号,制定紧急情况撤退路线。三是适当清理、平整滑坡体堆积物,以减轻对下方民房的威胁。四是修筑排水沟,防止地表水渗入滑坡体内,加重不稳定体负荷。五是对直接受到威胁的3户农户,在不能实施搬迁的情况下,应做好汛期监测工作,做到雨天有专人值班。一旦发现不良征兆,应立即撤离农居中的人员,并上报有关部门。
  5、建德市下包乡胥岭(滑坡)
  该滑坡为中型,稳定性差。滑坡始发于1989年6月,毁房3间,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目前,该滑坡体仍不稳定,如发生剧滑,将危及紧靠坡脚的8户农户34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建德市政府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填平夯实全部裂缝,在滑坡体上部砌筑地表排水沟,将来自滑坡体上部的水截排至南侧坡下;二是在滑坡体前缘修筑挡墙;三是加强汛期动态监测,一旦发现不良征兆,及时撤离农居中的人员。
  6、建德市大同镇孟塘新村(滑坡)
  该滑坡体位于村北东侧山坡,坡顶高程约213米,原始斜坡高约120米,原始坡度约43°。滑体长约110米,宽约35米,厚约2米,体积7700立方米。2002年7月20日,该滑坡体表面部分碎石夹杂泥水冲入坡下一民房,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万元。今年3月在该滑坡体西侧发现新的拉张裂缝,长约30米,宽约10一25厘米,深大于30厘米,直接危胁坡脚18户农居107人的生命安全。建德市政府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尽快向受威胁的村民发放防灾明白卡,加强防灾知识宣传;二是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组织,加强对灾害点的定期监测,发现征兆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险情处理;三是明确防灾的具体办法,进一步落实防灾预案;四是对滑坡体后缘的拉张裂缝进行填埋压实;五是对该滑坡所在山体进行封山育林。
  7、余杭区余杭镇仇山膨润土矿采空区(塌陷)
  该塌陷区位于仇山村仇山膨润土矿采空区上方,塌陷坑口呈圆形或不规则状,坑口直径为2-15米,深1-20米,部分塌陷坑与采空区相通。地表裂缝最长300米,宽5-50厘米,最深处大于10米。目前,地表塌陷坑、裂缝仍在发展之中。该采空区对其上30余户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直接的危害,并已造成一定的损失。余杭区政府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求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按照采矿设计进行开采,按规定留足保安矿柱,防止发生新的地表塌陷、裂缝;二是采取措施,严禁当地个体矿主和农民进入采空区开采保安矿柱;三是请专业队伍对已开采完的矿体采空区进行重新测量圈定,确定采空区对地表的影响范围;四是对山坡上已出现的塌陷坑、裂缝进行治理;五是对原已确定受威胁较大的19户农居尽快实施搬迁;六是加强汛期动态监测,一旦发生不良征兆,及时撤离危险区的住户,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8、余杭区临平镇邱山废弃采石埸(崩塌)
  该崩塌体曾于2001年12月20日下午4点15分发生部分崩塌,约200立方米岩石沿采石产生的临空面顺坡而下,压塌省第四监狱食堂蒸汽管道及房屋4间,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目前,采石场上部部分脆弱岩体仍有再次发生大面积崩塌的可能,严重威胁崩塌体下方的1家印刷厂、2座仓库、1幢5层楼宿舍和1所学校及数百名群众的生命安全。余杭区政府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山体上部有可能发生崩塌的部位,设立警示牌,严禁人员进入;二是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邻近崩塌区的印刷厂、仓库、防空洞等;三是及早对崩塌区进行地质勘察,提出切实可行的防灾预案及永久性治理措施。
  9、桐庐县瑶琳梦缘山庄(滑坡)
  该滑坡体斜长35米,宽70米,高25米,厚3米,面积1960平方米,体积5880立方米。滑坡规模为小型,稳定性差。目前,滑坡岩体已开裂松动,处于临滑状态,属高危险期,直接威胁梦缘山庄一幢(8间)标准客房。为切实保障职工和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完成治理工作之前,桐庐县政府应督促山庄采取避让措施:一是将距标准房20米范围设置为危险区,设立禁示牌,禁止人员通行;二是所有人员不得入住受威胁的8间客房;三是加强汛期动态监测,做好防灾工作;四是尽快对滑坡体进行勘查、治理,消除隐患。
  10、萧山区楼塔镇长山坞西沈村(滑坡)
  该滑坡体长150米,前缘宽80-120米,后缘宽60-70米,坡高90米,厚4米,滑坡土方量约36000立方米。滑坡规模为中型。滑坡体始滑于1991年7月9日,2000年7月2日及2002年7月7日又先后发生过两次滑动,并在滑坡体上形成多处裂缝、两处平台。2000年7月2日,滑坡造成住在坡脚的14户农户的30间住房严重受损,被迫实施搬迁。目前,滑坡体仍处于发展过程中,并有加速下滑的趋势,直接威胁长山坞西沈村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萧山区政府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对滑坡体进行削坡卸载;二是建筑挡土墙;三是改变坡面植被结构;四是严禁在滑坡体上挖竹笋,以免破坏表土;五是加强汛期动态监测,一旦发生险情,及时撤离危险区的住户。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关系到本地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各级政府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对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的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好,切实抓出成效。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国土资源、水利、交通、建设、农业、林业、环保、电力、铁路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部门也要密切配合,明确职责,齐心协力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动态监测和管理,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
  在今年梅汛期和台汛期来临之前,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所有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和地质构造复杂的城镇建筑物、交通沿线进行一次实地巡查,对地质灾害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作出分析评价,提出具体可行的防范意见和防灾减灾措施;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中查出的危险点、隐患点,进一步细化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层层落实群测群防的有关措施,使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长以及灾害隐患点的群众;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防灾明白卡”发到灾害隐患点的群众手中,让他们知道灾害发生时的信号、撤离路线和应急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切实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
  梅汛和台汛期间,各区、县(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各级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值班联络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保证交通工具24小时处于应急状态,并加强险情巡查。一旦出现灾情,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组织防灾救灾工作,按照灾情速报制度的要求,及时速报上级各有关部门,确保汛期防灾工作及时有效。
  (四)对稳定性差、危害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组织勘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
  各地要按照“防治结合”和“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加大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治理力度。要结合本地实际,多方筹集资金,组织有专业资质的地勘单位进行勘查治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是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联合经贸、环保等部门对矿山(区)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调查、检查,监督采矿权人及时整治地质灾害隐患,制定防灾减灾方案和整治措施,切实做好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要监督新办矿山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六)从源头上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1999)392号和省政府浙政发(2001)69号文件精神,对城市建设、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工程建设,及其他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在项目选址阶段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结果由市级以上地矿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作为该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的必备条件之一。
  (七)加快地质灾害区划和防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在去年完成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野外工作的基础上,各地要抓紧组织地质灾害区划和规划的编制工作。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要在今年9月份完成规划报告(送审稿),并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八)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普宣传工作,增强群众防灾意识。
  各区、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宣传计划,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当地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播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汛期尤其是强降雨期,要在电台、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中增加“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防灾抗灾能力,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


附件:
  1.杭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市和有关区、县(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管理人员名单及汛期值班电话(略)
  附件1
杭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戌标
  副组长:
  储根荣(市政府)
  朱寅传(市国土资源局)
  成 员:
  吴才敏(市计委)
  张良华(市建委)
  钮容量(市经委)
  陈锦梅(市财政局)
  周定炎(市林水局)
  范建军(市交通局)
  徐文霞(市环保局)
  宋雪娟(市民政局)
  胡列翔(市电力局)
  程春建(市农业局)
  邹 午(市劳动保障局)
  宋 健(市气象局)
  滕建荣(市卫生局)
  徐春喜(市国土资源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徐春喜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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