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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专用发票认证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23 生效日期: 2003-04-23
发布部门: 富阳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局所属各单位、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为进一步做好非典型肺炎的预防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现就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网上认证企业一定要通过国税网络进行认证。

  二、管理局所属企业办理专用发票认证,请到国税局机关一楼大堂,将专用发票抵扣联放入纸袋或塑料袋,放置在指定位置。在认证期间,由专人在机关一楼大堂负责管理专用发票抵扣联的收取工作。

  三、其他基层单位可按上述办法办理专用发票认证。

特此通知,请各纳税人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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