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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清热解毒口服液新规格价格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8-23 生效日期: 2000-08-25
发布部门: 四川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川价函[2000]223号
成都天银制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清热解毒口服液价格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核定清热解毒口服液(10ml×5支)每盒出厂价为3.61元,批发价为4.40元,零售价4.95元,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自2000年8月2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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