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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3-23 生效日期: 2000-03-23
发布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川府发[2000]12号

  省政府同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的《2000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1999年,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朱镕基总理等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防范措施,安全生产取得了较好成绩,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2000年是实现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目标的最后一年,国有企业体制转换和结构调整进入攻坚阶段。安全生产作为经济建设的重要保障,事关稳定和发展的大局。各地、各部门务必高重视,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减少各类事故,确保一方平安,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200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00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引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和治理,落实安全措施,减少各类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确保社会稳定。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继续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朱镕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识新形势下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要正确处理安全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企业一方面要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也要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管理,严防“生产大上,伤亡事故也大上”的现象发生。
  在机构改革中,安全生产工作不能削弱,任务不能减,责任制不能松。坚持行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强化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行政一把手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重大问题议事、决策制度。充实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必要的办公经费及交通工具。开展好安全生产办实事活动。
  认真落实企业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指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企业法人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依法改善劳动条件,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发生重特大事故应追究企业及法人代表的法律责任。

  二、继续抓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继续坚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全省安全生产总控制目标是,死亡人数控制在5986人之内。特大事故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明显下降。各市、地、州安全生产总控制目标在1999年基础上保持不变。
  对省级安全生产重点部门按以下目标进行考核:
  (一)省公安厅:万台车死亡率不超过59人,同时对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春运期间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及平时工作情况等进行考核。
  (二)省交通厅:万台车公里死亡率不超过1.2人,对因源头管理而造成的重特大事故进行考核,特大事故发生次数不超过1999年。
  (三)省煤炭局:事故死亡人数仍控制在1999年目标之内,国有重点煤矿要彻底杜绝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地方煤矿要杜绝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乡镇煤矿不再发生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其它重大事故要大幅度下降。
  (四)城市消防:加强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年不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在去年的基础上有一定幅度下降。
  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监督检查。省政府和省安委会布置安排的工作任务,是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重要内容,要坚决完成并严格考核。各级安委会要经常对工作目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中间监控和年终检查考核。
  进一步完善重特大事故考核和奖惩制度。发生国家认定的特大事故1件的,年终不参与考评;省认定的特大事故按前3年平均数考核,但发生2件以上省认定特大事故的,年终不参与考评。省级主管部门发生省认定特大事故1件的,年终不参与考评(不含交通事故)。对完成目标任务好、工作有创新、成绩突出、受到省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表彰的,纳入目标考核和评选先进的重要内容,给予表彰奖励。

  三、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国家已发布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这是继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化之后世界各国关注的又一管理标准化问题。我省将逐步在企业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今年要大力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的宣传、学习和贯彻。在有条件的地区、部门和企业进行认证试点。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参与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建设。
  加快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在企业技改中引进先进技术和工艺,改善安全条件。适时启动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工程,大力发展安全生产产业,鼓励科研机构将安全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淘汰落后技术,推广技术含量高的新技术、新产品。
  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管理。继续开展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工作,开展化学危险源普查,按国家要求,对化学危险品的生产开展登记注册,逐步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登记注册制度。

  四、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治理
  落实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消除隐患是最好的防范”意识,把治理事故隐患作为改善安全生产环境标本兼治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各地、各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道路。消防、矿山、建筑重特大事故隐患调查工作,认真组织分析评价,列出治理规划,上报省安办备案。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分级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每年力争解决一批重大隐患,逐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道路交通在总结九环线和夹江至乐山段整治办法的基础上,今年再整治l--2条旅游重点线路。针对我省中小煤矿深部斜井开采发生重特大瓦斯事故较多的情况,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抓好乡镇煤矿通风瓦斯专项治理。
  各级政府和企业要尽量增加安全经费投入,管好用好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确保事故隐患整治的顺利实施。

  五、规范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进一步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促进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治隐患,完善安全设施和防护手段。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生产建设和运输第一线,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严肃查处各类违章行为。要把监督与服务结合起来,强化预防性监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继续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特别是交通运输、消防、煤矿、建筑、石油化工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加强对重点季节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对春运期间、节日期间、汛期等安全生产重点时期,要立足于早布置、早安排、抓落实。各地、各部门、各企业都要结合自身特点采取相应措施,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做好重大工程项目安全设施预评价和“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安全生产专项审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必须责令整改。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投入,增强防御事故的能力。
  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从严查处事故。事故发生后,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护和事故调查,对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者,依法严肃处理。对谎报、漏报事故者要按照规定从严追究。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按时完成事故的批复结案工作,当年事故批复结案率达到80%以上。

  六、狠抓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秩序整顿
  我省交通、煤矿行业1999年死亡人数占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的80%左右,消防、建筑行业重特大事故上升趋势较明显,抓好这几个行业的安全工作,对稳定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具有重要意义。今年要以交通、煤矿、消防、建筑、水上运输及作业为重点,认其做好安全生产秩序整顿工作。
  继续以客运安全为重点搞好道路交通秩序整顿。巩固抓源头管理的成果,进一步完善车站、车辆管理,规范客运市场。认真清理客运驾驶人员资格,不符合条件者不得上岗。运输企业要认真制定和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车辆和人员都要纳人企业的日常管理范围。对现有挂靠车辆进行彻底的清理、整顿,尽快建立企业对车辆统一经营和集中管理制度,严禁只收费而放松管理、只挂靠不管理的情况发生。发生事故要追究挂靠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完善雾天等特殊气候条件下的管理制度,加大道路巡查密度,增设交通安全设施,合理安排道路养护施工作业,确保道路畅通和安全。公安交通部门要严格依法办事,加强路检路查,特别要加强区乡道路和乡村运输车辆的管理,及时有效纠正各类违章行为,严防事故发生。
  继续以防瓦斯爆炸事故为重点,狠抓煤矿特别是乡镇煤矿安全秩序整顿,控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以煤矿安全条件为重点,继续开展关井压产,坚决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矿井。坚持抓好“一通三防”,有针对性地落实防瓦斯爆炸措施。凡获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矿井,必须实现机械通风。巩固关井压产成果,对取缔和关闭的无证矿井要加强监督检查,绝不允许死灰复燃。对煤矿生产,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和现场监督,严格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
  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抓好城乡火灾的防范,继续把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交通及通信枢纽、集贸市场和重大活动场地等作为消防监督的重点,严防重特大火灾发生。进一步完善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按要求新增市政消火栓及其他配套设施,尽力解决灭火抢险救援急需的车辆和防护器材装备不足的问题。因地制宜地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提高赴救火灾的能力。各级消防专业队伍要加强执勤,不断提高组织指挥和实战能力,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认真开展建筑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严格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制、业主负责制、监理制度。强化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施工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责任,严格实行开工前审核制度,未取得安全资格的施工单位和超级别设计、施工的一律禁止开工。进一步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开展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专项整治用电、登高作业、施工机具安全,做到设备完好,运行可靠,保证安全。
  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深入开展乡镇船舶清理整顿,坚决取缔“三无”船舶。完善和落实边远山区和交界水域船舶管理责任,防止安全管理上出现死角。加强渡口、码头安全管理,所有渡口都应制定汛期封渡水位线。施工河段必须严格执行渡口设置规定,完善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要特别加强旅游区的河流、水库、船舶管理,加强中小学生乘船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民航、铁路部门要针对自身特点,坚持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持之以恒地开展安全治理,确保不发生重大旅客伤亡事故。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安全管理问题,相关部门要提出具体管理办法。
  继续加强化工、冶金等行业的安全管理,认真做好锅炉、压力容器、索道和电梯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是一项长期艰苦的任务,要把着眼点放在增强整个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上。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开展以“掌握安全知识,迎接新世纪”为主题的第10次安全生产周活动,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
  认真总结新中国50年来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宣传好典型,推广好经验,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举办县长、乡(镇)长、企业厂长(经理)以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使他们掌握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必要的安全管理知识。
  做好对新上岗人员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杜绝“三违”现象。

  八、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编制好“十五”规划
  加强安全法制建设。继续抓好道路、内河、消防、矿山和劳动安全条例实施办法的制定,并认真贯彻执行。同时根据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法规和规章。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努力实现安全监督基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组织制定“十五”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规划要具有前瞻性、政策性和可操作性。

  九、培育安全生产中介组织,发挥专家组的作用
  积极培育安全生产工程评估、技术咨询、培训教育、检测检验、安全认证、信息服务和新技术推广等安全技术服务市场。建立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充分发挥各种中介服务组织的作用,探索安全生产服务形式的多样化。
  组织专家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隐患评估,开展对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科学技术研究与咨询活动,充分发挥专家组为安全生产科学决策和解决重大问题的技术优势。

  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研究国有企业在体制转换和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新对策,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积极了解国有大中型企业生产管理的基本情况,总结推广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好经验,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调查研究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和关井压产后保留的乡镇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其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调查中介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作用,指导和促进中介组织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服好务。
  附:

  一、2000年各地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略)

  二、2000年省级有关责任部门伤亡人数控制指标;(略)

  三、重特大事故发生次数控制指标。(略)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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