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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成都电力培训中心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2-07 生效日期: 1999-12-07
发布部门: 四川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川价函[1999]380号
成都电力培训中心:
  你中心成电培(1999)01号《关于成都电力培训中心收费许可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短期培训班住宿费普通间按15元/天.人执行;标准间(带空调、卫生间、电话、电视等)按50元/天.人执行。
  本批复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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