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2003年度工效挂钩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4-16 生效日期: 2004-04-16
发布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粤国税函[2004]170号

广州、珠海、佛山、东莞、江门、中山、茂名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申请2003年工效挂钩工资总额税前扣除的报告》(粤运有限财字[2004]19/49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86号)的规定,经审核,同意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2003年度工效挂钩工资总额12500万元按规定标准分解到所属企业(详见附件)。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在核定的标准内实际发放的工资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核定标准发放的工资应进行纳税调整。
附件: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2003年度工效挂钩工资税前扣除标准
  单位:万元
序 号 企 业 名 称  金 额  所在地
1 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本部 2000 广州市
2 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650 中山市
3 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黄埔分公司 280 广州市
4 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35 茂名市
5 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500 江门市
6 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 480 佛山市
7 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250 佛山市
8 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180 珠海市
9 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615 东莞市
10 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南沙分公司 45 广州市
11 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储运分公司 1100 深圳市
12 广东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1705 广州市
其中:广东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本部 400 广州市
  广东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5 中山市
  广东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南沙分公司 50 广州市
  广东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960 深圳市
  广东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140 珠海市
  广东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2 东莞市
  广东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 33 佛山市
  广东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30 茂名市
  广东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15 江门市
  广东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新会分公司 30 江门市
13 广东中外运报关有限公司 150 广州市
14 深圳中外运报关有限公司 300 深圳市
15 中山中外运报关有限公司 110 中山市
16 佛山中外运快件服务有限公司 50 佛山市
17 深圳中外运国际货代有限公司广州公司 400 广州市
18 深圳市中外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500 深圳市
19 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 2450 广州市
20 广东中外运东江仓码有限公司 700 广州市
合  计  12500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7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