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冀劳社办[2001]112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补充说明》(劳社信息函[2001]0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补充说明》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补充说明》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劳社厅函[2000]76号)中与本补充说明有差别的部分,以本补充说明为准。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补充说明(略tbd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