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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0-14 生效日期: 2003-10-14
发布部门: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发布文号:
广州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广州市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站,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工程安全监督站:
  今年国庆节后,全国接连发生多宗特大建筑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其中,10月7日,位于江门市新会区的益华商业广场工程在施工中发生高支模坍塌特大安全事故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的严重后果。10月8日,北京地铁五号线发生钢筋材料堆放支架倒塌的特大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各级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先后作了重要指示和批示,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为此,我委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两周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市建设系统要认真吸取江门新会、北京地铁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清查安全隐患。我委及广州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市监督站)、广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市政站)负责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及市监督站、市政站监督管理的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工程安监站负责对辖区内所监督管理的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大型和高层建筑项目的高支模、人工挖孔桩、深基坑、塔吊及大跨度混凝土施工等易发生事故的部位,以及平时存在隐患较多的工地。特别是施工企业是否针对关键施工部位认真、准确地编写和审核施工方案,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程和文件要求组织施工。
  三、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施工安全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在建工程,该停工的要坚决停工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不留死角,否则将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市监督站、市政站、各区(县级市)建设局要将书面检查结果(需附详细列表及统计数据)于10月31日前报送我委建筑业管理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dcia@gzc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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