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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4-10 生效日期: 2000-04-10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浙政办发[2000]44号

各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各种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发展迅速,在服务经济建设,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乱办、乱管、乱执业”等突出问题,背离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行业特性,严重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甚至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如不及时加以整改,必将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为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省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联系。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四月十日
 浙江省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经济签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通知》(国办发[1999]92号)和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清理整顿的范围和目标

  清理整顿的范围是:与市场经济运行和市场经济活动有着密切关系、对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并依靠专业知识和技能向社会提供经济鉴证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行业管理组织。即凡从事经济法律、会计、评估、税务等经济鉴证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或组织均属清理整顿范围,具体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工程造价审计(审核、咨询)机构、价格鉴证机构、税务代理机构、土地和房地产评估等社会中介机构及相关的行业管理协会、公会、管理中心等。
  清理整顿的目标是:第一,规范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第二,建立自律性运行机制,即依据市场规则进行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第三,依法规范政府部门和行业管理组织对中介机构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二、清理整顿的步骤和期限

  我省清理整顿工作分为四个步骤实施,并于2000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具体工作安排是:
  (一)调查摸底、分类处理。由省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联席会议(以下简称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及行业管理组织调查表”。凡列入清理整顿范围的机构均应如实填报,并于4月底前分行业由省有关部门汇总后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上报情况,对中介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和分类处理。分类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凡职能重叠、业务交叉、设置不合理、管理混乱的中介组织合并或撤销;凡定位准确、管理体系健全、运作规范的中介机构及其管理组织予以保留。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据此提出我省《关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现状调查及其保留、撤销、合并的意见》,报省政府审定。
  (二)脱钩改制。凡经批准保留和合并的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一律与原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脱钩并进行改制。脱钩后的社会中介机构在人、财、物、名称、职能等方面与原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不再有任何关系。同时,按照各自的行业特性,改革原有的组织形式,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和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社会中介机构。按照《公司》、《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建立有限责任制、合伙制、个人独资等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中介机构组织形式。清理整顿后任何政府部门不再举办新的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三)明确政府监督或指导部门,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在脱钩改制的同时,要加强对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法规建设,明确不同中介行业的政府监督或指导部门;统一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组织形式;依法设立和认定执业资格,实行资格考试制度,明确执业机构和人员的法律责任,依法确定行业管理组织的管理权限和运作模式。具体规范要求持国务院制定意见后组织实施。
  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弱化政府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直接f预。行业组织也应逐步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参照国际上通行做法,实行真正的行业自律。
  (四)检查验收。在清理整顿工作后期,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力量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对审定保留、合并的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重新登记或验证。此项工作要求于2000年9月30目前完成。清理整顿结束后,保留和合并的中介机构统一向社会公布;凡未公布的,一律予以撤销或取消执业资格。

  三、清理整顿的组织领导

  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实行部门负责制。为此,各有关部fJ要切实重视和加强清理整顿工作,坚决摒弃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同时要加强部门联系,相互配合,各司其职,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清理整顿。省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和协调,及时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并对上报的清理整顿方案进行认真审核。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开展清理整顿,做好脱钩改制工作,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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