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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事局、监察局转发?省人事厅、监察厅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1-29 生效日期: 1999-11-29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监察局浙江省宁波市人事局
发布文号: 甬人考[1999]1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监察局,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事厅、省监察厅《转发人事部、监察部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奖[1999]17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解除行政处分,也按此通知执行。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浙江省人事厅、监察厅转发人事部、监察部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人奖[1999]170号
  各市(地)、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局)、监察局;省直各部门:
  现将人事部、监察部《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9]100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过去有关规定与之不符的,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人事部、监察部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发[1999]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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