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颁布《深圳市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8-23 生效日期: 2001-08-23
发布部门: 深圳市建设局
发布文号: 深建字[2001]9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有关省市的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标准,在广泛调查深圳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为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以下简称市造价站)编制了《深圳市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价格》(以下简称《综合价格》),经审查同意,现予颁布,自200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其它园林建筑绿化工程定额从2001年10月1日停止使用。
  深圳市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的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拨款以及工程结算等的编制应当执行《综合价格》中的计算规则;《综合价格》中的综合单价应当作为编制深圳市园林建筑绿化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的依据,也可作为承包人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在使用《综合价格》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造价站反映,并由该站负责勘误和解释工作。
  《综合价格》电脑软件的开发、发行和管理工作由市造价站负责。
  特此通知。
  附:《深圳市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价格》 (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4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