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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检企业:2000年12月31日前成立,注册地址在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含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仅向市工商局申报年检。
二、发放年检须知表格时间:2000年1月4日至4月25日。
三、年检申报时间:20001年2月9日至4月30日。
四、年检领表及申报地点:深圳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三楼。
五、年检受理单位:市外资局、工商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外汇管理局及深圳海关等七部门。
六、年检办法:企业经办人在上述规定申报时间内持营业执照副本到上述领表申报地点领取年检有关资料,按要求填写并复印后,连同要求的其它资料,分别送到各年检受理单位设在年检受理地点的窗口。
七、对申报年检人员的要求:为对企业负责和确保工作质量,各公司应安排本公司的财会人员和报关员申报年检。
八、凡逾期申报年检或不参加年检的企业,有关部门将依法给予罚款、撤销批准证书、吊销营业执照处罚。
咨询电话:16821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