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粤价[2000]32号
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调整移动电话预付费卡业务资费标准的函》(广东移动函[2000]第6号)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考虑我省省内不区分本地、漫游移动话费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从2000年3月21日起调整你公司移动电话可充值预付费卡业务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附:
移动电话可充值预付卡业务收费标准
注:1、通话费以分钟为单位,不足一分钟按一分钟计算。
2、呼叫110、119、120、122电话不收费。
3、用储值卡移动电话、普通移动电话呼叫13800138000不收费,用固定电话呼叫13800138000按本地话费收取。
4、长途不设节假日及夜间半价优惠时间。
5、国际长途按现行标准收取。
6、国内长途另外加收每分钟0.20元长途附加费,港澳台长途电话另外加收每分钟0.30元港澳长途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