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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暨技术创新成果展览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2-25 生效日期: 2001-02-25
发布部门: 国家统计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党委宣传部,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总后勤部:
  为充分反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尤其是三年改革与脱困取得的重大成就,进一步坚定人们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在新的世纪继续向纵深发展;同时,为充分反映企业技术创新的重大成果,特别是“技术创新工程”实施五年来取得的成果,推进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更好开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经贸委、中宣部、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定于2001年6月18日至28日在京举办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暨技术创新成果展览会。
  展览分两部分:
  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成果部分,重点展示国有企业三年改革与脱困取得的重大进展。包括政企分开、转变职能、制度创新、机制转换、结构调整、加强管理、技术进步、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抓大放小”、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下岗分流”、“减员增效”、破产关闭、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监督、职工队伍建设以及围绕企业改革开展的各项宏观配套改革等内容。
  技术创新成果部分,重点展示“技术创新工程”实施五年来取得的成果特别是19家技术创新试点企业和8个试点城市的成果。包括试点企业开发的、具有前瞻性的技术和产品;国家技术创新项目和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产学研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面向市场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取得的成果等。
  为保证这次成果展取得成功,决定成立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暨技术创新成果展览会筹备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各参展单位的组织协调和重大筹展事项的审定。领导小组组长由国家经贸委党组书记、主任盛华仁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国家经贸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荣融同志和中宣部、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各一位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的一位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设秘书长一名,由国家经贸委秘书长侯云春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具体办事机构,主要负责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国家经贸委研究室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国家经贸委有关司局的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国家经贸委有关司局的处级干部以及承办单位有关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组委会,主要负责筹展工作的具体协调。组委会主任由国家经贸委研究室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主办单位的各一位司局级领导担任,委员由各参展单位的司局级领导担任。另外,各参展单位指定一名处级干部担任组委会联络员。
  请各地区、有关部门接此通知后,尽快明确一位负责同志作为筹备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并指定一位熟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司局级干部作为组委会成员,一位处级干部作为组委会联络员。请于2月16日前将名单报筹备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阴东、赵京宪、张克真;联系电话:010一68032505、68032636、68032504;传真电话:010一68032634;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4号月坛宾馆1432房间;邮政编码:100037)。(完)国家经贸委研究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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