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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月29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2年省级预算,同意省财政厅厅长雍忠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江西省2001年省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省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应及时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进行汇总,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会议同意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为完成2002年省级总预算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严格执行预算,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正确运用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财政改革,加快公共财政体制构建步伐;坚持依法治税,强化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千方百计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需要;加强财经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加快发展,积极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确保完成2002年预算任务,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的崛起开好局、起好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