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黑价联字(2002)86号
二00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黑龙江省公安干部学校:
你校《关于人民警察培训收费标准的请示》(黑公干校发[2002]11号)收悉,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例》(公安部第62号令)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各类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黑价联字[2001]57号)的规定原则,现对你校公安干警培训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培训费标准(见附表)。
二、收取培训费应到省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资金应纳入同级财政部门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如课时变动,需重新核定收费标准。
此复
公安干警培训收费标准
的大学生.初任民警
局长岗位培训
各业务人员短期培训 80 1.5 120
局长职务晋升培训
警司晋升警督培训 320 1.3 410
警督晋升培训 120 1.3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