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峪关市“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18 生效日期: 2006-12-18
发布部门: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嘉政发[2006]82号
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精神,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促进全市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加强对全市房地产业的调控和指导,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根据我市住房建设状况及其发展目标,编制本规划。   一、住房现状和需求
  1、住房现状。“十五”期间,我市新开工住房建筑面积212.28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12.28万平方米,总投资17.62亿元人民币,所建住房全部分配和销售。截至2005年底,城区实有住房总建筑面积577.57万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近30平方米。
  2、规划期内住房需求。根据嘉峪关市城市总体规划,到2010年城区城镇人口将由2005年的18.4万增加到22万,按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的要求,规划期内我市应建住房150万平方米。根据“十五”期间住房供应结构、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结构比例以及土地供应情况,规划期内建设商品住房9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52.5万平方米,其它类型住房7.5万平方米。
  二、住房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十一五”期间全市住房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嘉峪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紧紧围绕实现“两个率先”奋斗目标,加大住宅建设力度,调整供应结构,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全市商品住房开发投资稳步增长,房地产市场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住房二级市场更加活跃,城镇居民居住条件不断改善。规划期末,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住房成套率达到98%,基本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一套住房,基本解决特困家庭的住房问题。
  (三)住房建设总量目标。规划期内建设各类住房150万平方米,计划投资15亿元。其中商品住房开发建设9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52.5万平方米,其它类型7.5万平方米。
  (四)住房建设结构
  1、住房供应结构:廉租住房保障特困家庭住房需求,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商品住房满足中等以上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2、住房套型结构: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所占比重,达到全市年度开发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经济适用房的套型面积严格执行政策,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廉租住房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集资建房以及危旧房改造等住房建设,其单套建筑面积全部控制在90平方米左右。
  (五)住房建设年度计划。根据《嘉峪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近期建设规划,规划期内住房建设年度目标为:
  2006年,已建设各类住宅3345套,总建筑面积30.9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商品住房245套,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3100套,建筑面积28.2万平方米。
  2007年,计划建设各类住宅35.5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商品住房26.2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7.3万平方米,其它性质住房2万平方米。
  2008年,建设各类住宅27.9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商品住房20.4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5.7万平方米,其它性质住房1.8万平方米。
  2009年,建设各类住宅28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商品住房2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5.85万平方米,其它性质住房2.1万平方米。
  2010年,建设各类住宅27.7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商品住房20.7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5.45万平方米,其它性质住房1.5万平方米。
  三、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一)指导思想。规划期内,土地资源在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前提下,重点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用地供应;坚持新增供应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积极促进闲置土地盘活;坚持区域住房发展合理布局,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重心向城市新开发区转移。
  (二)供应总量。规划期内,新建住房用地总量按容积率1:1计算,需要土地150万平方米。其中,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60万平方米,存量土地盘活总量90万平方米。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中,商品住房用地为4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用地为20万平方米。存量土地总量中,商品住房用地为1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用地为72万平方米。
  (三)区域布局。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连片开发”的原则,以完善城市功能为目标,合理规划住房建设开发区域,实现对土地的集约利用和城市功能的优化配置。以城市新开发区为重点,加大新建街区开发建设力度,同时加快文化街等旧街区改造步伐。具体用地供应规划为城市新开发区60万平方米,文化街区20万平方米,雍平街区20万平方米,东安街区40万平方米,惠民街区10万平方米。
  四、政策措施
  (一)扩大住房的有效需求,保持住宅建设投资的持续稳定增长。“十一五”期间,把发展住宅建设建立在扩大住房有效需求的基础上,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入手,扩大住房投资,增加住房消费,化解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保持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基本平衡,实现住宅与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地增长。加快住房制度改革的创新步伐,逐步建立完整、配套的刺激住房消费政策和制度体系。扩大住房消费信贷规模,促进信用支持型住房消费方式的成长。积极倡导住房梯度消费新模式,分步骤、分阶段地逐步改善居住条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疏通社会个人储蓄转化为住房投资的渠道。继续鼓励具有自有土地的企业,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组织职工采取集资、合作等方式建设住房,确保住房建设投资规模的持续增长。
  (二)加大宏观调控能力,加强用地管理。建立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加大政府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管理力度,在严格执行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优先保证普通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供应。严格全市房地产开发用地数量,加强对已批房地产开发用地使用的管理,加大文化、雍平等旧街区改造力度,盘活城市存量土地。调整住宅规划布局,进一步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确保土地市场的供求平衡。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的监管。
  (三)加大住宅建设力度,增加住房有效供给。继续加大住宅建设力度,重点发展满足广大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的普通商品住房,合理调整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结构,多渠道增加住房供给,提高住房保障能力。利用南市区开发建设的有利时机,大力开发建设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增加居民住房的有效需求。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与管理,落实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各项政策。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状况及居民住房消费需求,适时、适度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以满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四)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充分发挥住房保障作用。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供应体系、管理体系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健全完善保障对象档案,严格廉租住房申请审批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建立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渠道的廉租住房资金保障制度。适当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条件,调整租金补贴标准,适当扩大廉租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问题。
  (五)规范发展物业管理服务业,改善居民的生活和居住环境。加快物业管理制度建设,规范物业管理市场主体行为。不断扩大物业管理的覆盖面,在巩固提高已取得成效的基础上,逐步创造条件,对旧住宅小区和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全面推行社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加强服务质量和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提高物业管理的综合服务水平,培育完善物业管理市场,促进公平竞争。全面提升行业整体素质,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大力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把好市场入口关,严格房地产开发的准入管理。依照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的职责,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规范运作和健康有序的发展。
  (七)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省上关于建立房地产预警预报及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工作的法规制度,加快建立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运行动态监测和与相关部门房地产市场信息情况的沟通,适时披露土地供应、住宅市场供求以及市场价格变动等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宣传的正确舆论引导,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理性健康发展。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