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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旅游局、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卫生厅、省物价局关于春节黄金周期间对旅游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1-15 生效日期: 2001-01-15
发布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旅游局
发布文号: 陕旅局字[2001]10号

各地市旅游局、公安局(处)、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局、物价局:


  二十一世纪第一个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发展假日旅游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46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00)34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旅游黄金周工作的通知》(陕政发明电(2001)3号)文件精神,在春节旅游黄金周期间为游客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和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塑造陕西旅游的良好形象,根据省政府要求,决定春节旅游黄金周期间,在全省范围内由旅游、公安、工商、卫生、物价五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做好春节旅游黄金周期间联合执法检查的指导和组织工作,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下设联合执法检查组,由省旅游局、公安厅、工商局、卫生厅、物价局五个部门的执法人员组成。各地、市也要建立春节假日旅游联合执法检查机构,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负责指导本地区执法检查工作。

  二、检查范围
  联合执法检查的范围为全省各地市四十四个重点旅游县、市、区(名单附后)。省、地市、县三级旅游、公安、工商、卫生、物价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在春节期间,实行全员上岗,深入旅游企业、旅游景区(点)及周边地区、机场、车站及主要交通枢纽、旅游交通主干道、大中城市主要商业街区、窗口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联合执法检查实行统一指挥、属地管理、联合执法的原则。省联合执法检查组负责制定全省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指导全省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各地市联合执法机构负责本地区的联合执法检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旅游安全,加强治安管理
  检查各接待单位“黄金周”假日旅游接待工作疏导分流方案,特别是应对游客流量高峰的工作方案,如人流车流的疏散。检查消防、救护等安全设施,确保设备齐全完好,正常使用;车、船(缆车及游乐设施)符合安全标准,设备状况良好,操作人员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危险路段和区域设有警示牌或护栏网;检查旅游治安工作,及时查处治安案件,切实保障旅游的安全秩序。
  (二)检查商品市场,规范经营行为
  检查大中城市主要商业街区和旅游景区商品市场。要求经营单位及商品摊点入室经营、定点归位、集中管理。要严肃查处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和餐馆漫天要价、牟取暴利的行为。
  (三)检查收费项目,加强价格管理
  对旅游服务项目收费进行检查。旅游服务项目收费和旅游景区门票收费必须做到明码标价,严格按规定标准收费。各地物价部门应将本地区所属景区门票价格予以公布。
  (四)检查导游服务,规范引导标志
  上岗导游人员必须胸佩导游证,着装整洁,按照规定标准提供导游服务。严肃查处使用无证人员导游的旅行社,坚决取缔无证导游。对不佩戴导游胸卡的导游员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在接待服务单位实行服务质量责任制,实行主要负责人值班制度。
  旅游景区引导标志齐全,中外文准确无识,美观醒目。入口处必须设立大型游览导游图、景点介绍牌等。在醒目位置设立防火、禁烟、安全等提示性标牌。
  (五)检查景区卫生、整治饮食摊点
  检查旅游景区环境卫生。重点是垃圾处理和公共厕所卫生状况。垃圾及时清理,日产日清。公共厕所能满足游客需要,保持洁净、卫生。
  检查大中城市和旅游景区的餐馆和饮食摊点的卫生,其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及有关卫生管理规定,杜绝重大卫生饮食事故的发生。

  四、检查方法
  1、元月二十四日至三十日,旅游、公安、工商、卫生、物价五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止岗值勤,开展巡查。
  2、执法检查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地市组织实施。省联合执法检查组在元月中旬和春节期间对西安、宝鸡、咸阳、渭南等地市进行抽查。
  3、各部门除了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外,还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选择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4、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举报、投诉中心,统一对外公布投诉电话,确保春节期间第一投诉窗口的畅通。认真处理投诉,及时受理,就地解决,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公平合理,游客满意。对于在春节期间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从严处理,选择一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要坚持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凡发生重大违法案件及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各地市检查组要在6小时之内报省联合执法检查组。
  省旅游联合执法检查组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局优质办,联系电话(传真):5261437。

附:1、联合执法重点县市区名单;
  2、联合执法组成员名单。
 附件一:
  联合执法重点县市区名单
  西安市
  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临潼区、长安县、蓝田县、户县、周至县
  宝鸡市
  金台区、渭滨区、凤翔县、陇县、眉县、宝鸡县、扶风县
  咸阳市
  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三原县、礼泉县、乾县
  铜川市
  印台区、耀县
  渭南市
  华阴市、韩城市、合阳县、蒲城县
  汉中市
  汉台区、南郑县、洋县、留坝县
  延安市
  宝塔区、宜川县、黄陵县
  榆林市
  榆阳区、佳县、神木县
  安康地区
  安康市、岚皋县
  商洛地区
  商州市、柞水县
  杨凌示范区
  附件二:
  联合执法检查组成员名单
  组长:  徐明正  省旅游局副局长
  副组长:  杨世兴  省卫生厅副厅长
  张高计  省工商局副局长
  张文波  省物价局副局长
  王玉成  省公安厅治安局副局长
  成员:  赵明  省旅游局(兼办公室主任)
  曹保国  省公安厅
  屈延英  省卫生厅
  王维新  省工商局
  白竹兰  省物价局
  陆玉梅  省旅游局
  黄启勋  省旅游局
  宋民生  省旅游局
  李涛  省旅游局
  韩升良  省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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